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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与贷款风险(贷款期限错配风险)

“提前还房贷”涉及的法律风险,下面是可爱的好运滚滚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期限与贷款风险

在当今社会,提前还住房贷款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纷纷加入提前还贷的行列。然而,提前还贷背后涉及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谨慎对待。最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结合实际案例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本文将重新组织和呈现这些信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提前还贷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

六年前,陈女士在购房时与银行签署了一份25年期限的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了6%的房贷利率,每月还款相当一部分。

然而,最近,房贷利率与其他贷款利率之间的差距让陈女士产生了提前还贷的念头。在想要提前还贷的人们中,一个普遍关心的问题是,贷款利率的调整是否可以视为情势变更,从而合同可以重新协商或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情势变更是指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将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然而,法院在审查情势变更时通常持严格审慎的态度,重点考察是否存在情势变更的事实、是否不可预见、双方是否无过错以及继续履行原合同是否显失公平。

对于房贷利率的调整是否属于情势变更,法官解释说,首先,房贷合同是一种借款合同,房贷利率的合理波动不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明显不公平的情况。其次,购房人在签署合同时应该有意识到贷款利率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供求和整体经济情况的影响。此外,民法典也明确将商业风险排除在情势变更之外。因此,房贷利率的合理调整不符合情势变更的标准,购房者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或解除贷款合同。

接下来,让我们来探讨提前还贷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提前还贷是指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余额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还贷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提前还贷通常不构成违约,也无需支付违约金。然而,一些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将提前还贷列为违约行为,并约定了相应的违约金金额。这些违约金的收取方式因银行而异,可能是按照提前还贷金额的百分比或者按照一定的利息计算。

因此,陈女士要提前还贷,需要首先查看自己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规定了提前还贷的违约责任条款,并且这些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那么提前还贷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购房者在决定提前还贷时,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合同约定,谨慎考虑是否提前还贷的利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除非提前履行不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提前还贷给银行增加了费用,这些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因此,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贷的具体情况,也没有达成一致的协商,那么银行在不损害其利益的情况下不能拒绝购房者的提前还贷请求。

综上所述,提前还贷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决定,涉及到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或贷款金额的变更。购房者在决定是否提前还贷时,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合同约定以及银行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权衡。

贷款期限错配风险

这里的“约转”是指定期存款到期之后,默认将本息转存同一期限的定期存款,而不是自动转成活期。

存款到期之后,约转并不会造成存款人的损失,反而对存款人是有利的——增加存款人的利息收入,而若要取现,只需定期转活期,可以随时支取,以活期计息。

如果我们假设默认不是约转,那么定期存款到期转活期,则以活期计息,而存款人忘记或忙碌没有去续转,这会造成存款人的利益损失。

一、始终存在默认选项

如果你是在柜台存款,大多数银行在存款单里都会有类似是否自动转存的选项,只是大多数情况是被存款人忽略,或者填了以后没什么印象。

而如果是网上办理定期存款,通常会在条款中说明默认选项,但存款人大多数不会去看相应的存款条款。

如果我们假设,它的默认选项是定期到期之后转活期,那么我们是否是要问——为啥银行不经个人同意,一律办成“不约转”呢?

而对一些容易忘事,或者没有时间去办转存的存款者而言,这种“不约转”就给他带来的困扰,同样会发类似的牢骚。

所以说,不管是默认约转还是不约转,它始终需要一个默认选项,而默认选项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即不可能是一个完美的选项——我们要体谅这种不完美。

二、默认约转是最佳的方案

不管是对存款人还是对银行,相对于不约转,约转是最佳方案。

不约转,若存款人忘记,或没有时间,在定期到期之后去续转。即定期存款到期之后转为活期,存款人需要去营业厅办理继续存定期手续。

从时间成本上来说,存款人要花费相应的时间,对存款人是不利的。

从利息方面来说,如果存款人过了一段时间才去转存,会导致这段时间以活期利息计息,造成存款利息损失。

默认约转,不需要存款人去办理相应的手续,连本带息的继续存入相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可以节约存款人办理手续的时间成本,以及任何一段时间都可以获得定期存款利息。

所以说,相对于默认不约转,约转对存款人更有利。

对于银行而言,一笔钱不是定期存款,被随时支取的概率就大,比如转存别的银行,或存余额宝之类的货币基金。

而若是定期存款,存款人相应的会减少做其他的使用,毕竟定期转活期会导致以活期计息,给存款人带来损失。

同时,定期存款可以减少银行存贷期限错配的风险,相对而言需要保存的现金流相对较少,可以通过存款倍数去提高金融杠杆,从而赚更多的钱。

所以说,相对于默认不约转,约转对银行更有利。

三、定期可随时支取

如果你认为默认不约转好,那么你可能不了解,定期存款也可以随时支取。

定期存款一般都是可以提前支取的,即还未到存款期,急需资金,可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并不像定期理财产品,未到期不能提前支取。

但是需要清楚,定期提前支取,是以定期转活期,然后从活期存款账户中支取。而定期提前转活期会导致定期利息损失,以活期存款计息。

比如 1 万元存 3 年定期,利率为 2.5%,而同期活期利率为 0.3%,那么在存一年之后,急需要钱,,存款人可以将定期转活期,然后支取。

但是定期转活期之后以活期计息,即存款人提前支取,只能获得 1 万 *0.3%=30 元的利息,并不是 250 元的利息。

因此,存款默认约转,存款人不必担心支取的问题,并不存在约转之后不能支取的问题。

当然,有些定期是不能提前转活期的,比如存款人办理了存款质押贷款,或者相关的协议存款等。但是这些不能提前转活期的存款,与约转是没有关系的。

四、约转的弊端

任何事物,有利必有弊。

默认约转对于大多数存款人,以及银行都是有利的。但是仍然对一部分人是不利的,这会导致存款人需要花费相应的时间成本,以及学习成本。

比如存款人有一笔定期存款 1 个月后到期,同时 1 个月后,有一笔或多笔贷款需要自动还款,比如信用卡或房贷等。

那么假设存款人不知道银行定期存款默认是约转的,或者知道但是没有相应的时间去办理定期转活期手续,他会认为定期到期之后转为活期,从而没有理会。

而活期和定期是银行的两个子账户,自动扣款只能扣款到活期账户,并不能扣款到定期账户,定期到期之后约转成同期限的定期,这会导致自动还款扣款不成功,从而影响存款人征信,给存款人带来损失。

因此,约转是存在相应的弊端的,对于需要在定期到期之后用到该资金的存款人是不利的,这会增加存款人的时间成本,以及学习成本——若存款单上有是否约转的选项,那最好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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