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在线租车公司司机陈师傅反映,自己的车以租代购的方式挂靠在租赁公司。最近挂靠合同到期,网约车运输证也过期了,需要更换。要求他重新签合同,每个月交300元的附件费,否则车就要从租赁公司过户,置换会受到影响。
2018年6月底,陈师傅以租代购的方式,在泉州亓航租赁有限公司买了一辆车跑网约车。当时双方约定将车挂靠在公司名下,公司将他注册在网约车平台上,继续提供“管理”服务。
"合同一式两份,一份是附属合同,一份是咨询服务协议."陈师傅说,其中,挂钩合同相当于租赁代购合同,明确司机在3年内定期缴纳10元转让费后可以过户;另一份协议相当于公司承诺买车后提供的附加服务,包括司机账号注册、相关证件认证、在职培训等。只要公司和网约车平台不终止合作关系,协议就不会无效。
今年6月,陈师傅挂靠合同到期后,接到租赁公司车管的通知,要求其与公司重新签订挂靠合同并缴纳挂靠费,挂靠费为300元/月,8月1日开始收取。同时还表示,收取挂靠费对司机和公司都有保障。公司没有承担一切风险的义务。如果其不愿意支付或者有异议,就将车辆过户。
“当时我买车,主要是看中了租赁公司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我的跑车更方便,没有任何顾虑。没想到现在车贷完了,公司就毫无顾忌,要求我们每个月交300块钱的电话费,否则就把车变成个体户。”陈师傅说,公司还告诉他们,如果转为个体户,使用性质改为非营运,就不能做网上租车了。
陈师傅虽然咨询了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被告知公司家用网约车可以转为个人运营,但还是不敢轻举妄动。“7月底,市交通局下发通知,提醒网约车运输证及时换证,强调对于车辆较多的大型网约车平台,将开通绿色通道,方便组织车管公司换证。”陈师傅说,如果没有租赁公司帮罗章换牌照,他从8月19日起就不能上路运营了。“现在是进退两难。”
事实上,此前,海口、三亚、嘉兴、Xi安等城市都提到,以合作(租赁)公司名义对个人全额投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进行登记,通过签订挂靠协议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方式运营,容易出现车辆权属不清、合同解除期间维权困难、运营风险需承担连带责任等风险。所以要尽量避免“以租代购”,挂靠经营,挂靠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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