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像踢足球,我们只是在边线上运球。”这是在热播剧《三叉戟》中讨债人董虎对手下说的话。现实中,确实有一些犯罪团伙成员在讨债时自以为游走在法律边缘,但实际上早已越过了红线。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集团的10名成员因讨债和其他犯罪活动中的“软暴力”被判刑。
以摆花圈等“软暴力”的方式在家里收钱
与以往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方式进行“暴力催收”不同的是,在电视剧《三叉戟》中,为了达到讨债的目的,董虎特意设计了一段仙女舞,并现场拍摄裸体视频来勒索对方。事实上,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相关案件中“软暴力”的增多。
所谓“软暴力”是相对于通常意义上的“暴力”而言的。“软暴力”不是直接对人实施攻击,而是用流氓手段让别人恐惧。例如,通过装腔作势、口头恐吓、跟踪骚扰等手段。利用公共隐私、网络谣言、电话骚扰等手段制造舆论,对他人造成精神压抑。
2017年12月,戴某在镇江注册了一家生活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中介。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小额贷款业务。戴某将公司分为业务部和催收部。营业部员工负责介绍贷款业务,催收部员工负责向未按时还款的客户讨债。
经“招兵买马”,2018年8月,形成了以戴为首要分子,等5人为重要成员,徐等4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戴等人采用喷漆、堵锁眼、摆花圈等“软暴力”手段,向未按时还款的客户催款,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共上门催收18笔,主犯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
庭审中证实,在被告人戴的安排下,催收部员工上门催收18次。其中,被告人上门催收13次,被告人王某儿、朱某东各上门催收5次,被告人郑某成、夏某各上门催收4次,被告人许某、明知公司会对不按时还款的客户采取“软暴力”,但仍介绍相关业务3次。
润州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纠集吴某等9名被告人,组成固定犯罪组织,有预谋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情节不恶,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戴某多次纠集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吴某等九人威胁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戴等人故意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罪,是共同犯罪。戴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罪行处罚。十名被告人均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
被告人戴在出借款项时,具有使用“软暴力”在家中敛财的一般犯罪故意。“软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所收缴的本案涉案款物共计人民币19万元,应当认定为犯罪所用财物,予以没收。
最终,法院宣判戴某等十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主犯戴某并处罚金九万。涉案资金人民币19万元,已向被告人戴及相关借款人追缴。
扬子晚报/记者万成元通讯员沈报道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三叉戟》软暴力讨债现实版:堵锁眼、摆花圈,镇江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十人获刑":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979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