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0103智慧442号
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广西海利信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海利信农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卢广龙、何、卢广元、卢伟海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广西海利信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海利信农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卢广龙、何、卢广龙、卢伟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条款。现被申请人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悬赏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广西李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兴宁区朱敏路8号聚宝园4号楼4035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海。
被执行人:广西海利信农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南宁市江南区238号玫瑰园四期2号楼4单元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海。
被执行人:李建立,女,1963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园别墅小区444-88号楼,身份证号码452523196311045041。
被执行人:卢广龙,男,1988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园别墅小区444-88号楼,身份证号45088119808205095。
被执行人:何,男,1984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59号1号楼1单元622室,身份证号450881198403128335。
被执行人:卢光远,男,1989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园别墅小区444-88号楼,身份证号码450881198906195011。
被执行人:卢伟海,男,1964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五象大道华英园别墅小区444-88号楼,身份证号45252319640405011。
涉案标的金额:5273048.59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广西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海利信农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卢广龙、何、卢光远、卢伟海藏匿或转移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行金额的15%给予奖励,奖励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我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者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771-5679650(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022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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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1年南宁青秀法院开庭公告,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网":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9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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