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当今社会,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合理补充,因其手续简便、放款迅速而日益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人们实际上感觉到一些民间借贷处于一种盲目、无序、混乱的状态。近日,平乐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约定利率过高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在借贷利率问题上各执一词。

被告刘于2014年7月2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3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据。借款期限和利率未约定,黄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刘230万元。之后,刘于2015年7月13日向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2015年11月10日,双方达成《续贷及担保协议》,补充约定被告刘于2014年7月22日向原告借款230万元,月息3%。2017年5月18日,黄向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同时,查明被告自2015年7月13日起未向原告支付利息。多次催讨余款及利息,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刘偿还借款15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7月13日起按年利率36%计算,直至上述借款全部清偿),被告黄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告人刘、黄认为其尚欠借款150万元是事实,但认为应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平乐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被告刘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陈某要求被告按年利率36%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符,仅依法支持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而不支持更高的部分。被告黄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借款本息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被告刘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3日起按月息2%计算,直至还清借款),担保人黄对偿还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息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高息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约定利息应符合法律规定,即约定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超过部分不予保护;如果约定的利息在24%-36%之间,作为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支付的,法律不予干涉;如果约定利息超过36%,即使当事人已经支付,也可以要求退款。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法律允许的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30420.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