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卖淫案。判处小丽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二三立资料显示,小丽出生于1969年,初中文化程度。她家住辽宁省彰武县,现居铁岭市银州区。2020年5月至6月8日,小丽在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王某某(在逃)租住、小丽居住的房屋内,容留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并负责看守。同时,小丽与卖淫女约定,每次卖淫活动抽取人民币,5元至10元不等。
2020年6月8日,公安机关侦查员在屋内当场抓获两名卖淫女和两名嫖客。
法院认为,小丽为卖淫女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应予惩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小丽作出上述判决。
(二三里香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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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铁岭有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女子提供出租屋帮望风每次收取5—10元":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09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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