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骗女生写下24万欠条,好闺蜜借钱还债遭遇讨债?你对这个消息感到惊讶吗?有这种事?但是,这个新闻故事可能会反转!
“女友要求“写借条”安慰。常州女孩写24万借条当笑话却被追!今天,这样一则新闻在网上疯传,成为热点。很多网友质疑此事的可信度,认为不可思议!
如果是真的:这样的女朋友会再次刷新道德底线;如果是假的:这对塑料姐妹花背后有什么秘密?为了查明事件的真相,扬子晚报牛子新闻记者今天进行了多方采访。
网络疯传:
写下一张24万人民币的借条,用来安慰我最好的朋友空
周晓,家住常州西林街,今年25岁,就读于常州一所技校。当我在学校的时候,我和我的同学肖旭有着共同的兴趣,并且经常分享彼此的喜怒哀乐,所以我成为了一个亲密的朋友。
2017年8月,肖旭对工作中的事情感到不安,并向周晓倾诉。周晓的安慰失败了。肖旭让周晓写一张借条给她,她的心情会好一些。周晓看到他最好的朋友在工作中情绪低落,一张借条可以让她感觉好些。考虑到没有实际的金钱往来,他认为两人关系那么好,应该不会有什么后果,于是满足了徐的要求,写了一张6万元的借条给她。
11月,肖旭找周晓谈话,因为他心情不好,让周晓写一张借条。周晓有了上次的经历,觉得肖旭也没有向她要钱,于是放松了警惕,又写了一张9万元的借条,之前的6万元借条作废。就这样,周某一共写了四张借条,共计24万元给徐某。
女朋友反眼贷款“还债”也被上门收了。
没想到,今年1月,肖旭开始用一张纸条向周晓要钱。周晓起初拒绝了,认为这是为了安慰心情不好的肖旭,但实际上并没有钱。但是肖旭威胁她,说如果她不给钱,她就去法院起诉她,让她打官司!
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害怕不良后果,于是在1月份开始陆续给许钱。因为周晓只有8万元现金,不足以偿还贷款,他想到了去一家小公司贷款。谁知小公司利息太高,周晓逐渐还不起。2018年11月初,小公司贷款人上周开始逼债,周晓父母来到派出所反映情况。11月4日,周晓来到西林派出所报警。所以这件事的管辖权在兰陵,兰陵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了!
网友观点:
刷新智商下限不可信。
消息在网上疯传后,很多网友都认为不可思议。很多网友都说过,女生更容易说谎!首先,周晓超出了他的经济能力,胡乱写了一张借条。没有真正的贷款结果发生,但他给了他的女朋友8万英镑。后来他去了贷款不存在的“债”。一方愿意还没发生的债,另一方敢还没发生的债。如果这种事情能发生,这样的女朋友能出现,那就刷新道德底线了!
网友“天是一种颜色”说,这件事可信度不高,怎么看都不靠谱。凭一张借条,就能拿到“假”24万元?女生和闺蜜都有这么简单的想法。美好的东西是一起跑的吗?且看网友的评论:
西林派出所:
债务人确实上门了。
事情发生在常州西林派出所。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是因为小贷公司来讨债,闹得沸沸扬扬。“受害者”周晓及其家人报了案。
西林派出所民警今天下午告诉记者,欠债人去周晓家闹事,周晓父母只知道她女儿贷款的事。听到女儿说的话,我气得没打。我跟警察说“我女儿为了安慰闺蜜空,写了一张24万的借条,结果被催债。我女儿要还贷,但还是还不起,于是小贷公司来催债。”
网上流传的信息确实是周晓告诉她父母的。警察局的执法记录仪还显示,周晓的父母对他们女儿的经历深信不疑。反复强调没有废话。为此,警方也建议大家在交友过程中要谨慎,尤其是对方提出向自己借钱的时候,要多思考,多和家人商量沟通。一旦发生经济纠纷,不要害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千万不要去小公司贷款。
当事人周晓:
事件还在调解中,不想曝光。
今天下午,扬子晚报牛子新闻记者联系了当事人周晓。“希望如果最后调解不成,请再曝光一次!”周晓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她正在积极调解此事,也知道常州女孩开24万欠条当玩笑却被催收的信息在网上传开,但她表示不希望媒体再次介入,因为最终目的是希望不存在的债务无法偿还。如果真的没有结果,我想再次向媒体求助。现在这个案子已经被报道了,媒体已经曝光了,为什么周晓不愿意再谈这件事呢?牛子新闻记者表示,网友们都很关注此事,但也有很多疑问,但周晓仍不愿意解释。
剧情变了:
天宁警方:为什么要借钱?换言之
那么警方调解的最新情况如何?今天晚上7点,记者采访最新进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因为管辖问题,周晓后来去了常州天宁区兰陵派出所反映此事。记者随后采访了天宁区警方。
据天宁警方介绍,周晓前往兰陵派出所反映的情况与之前向西林派出所反映的情况不同。并不是那种“我写了一张欠条安慰我最好的朋友,让她开心”的说法。
那么周晓向兰陵派出所反映了什么,如何解释借条的说法呢?天宁警方人士表示,周晓的最新声明仍然没有意义。因为负能量,而且警方也没有核实,暂时不方便细说。警方透露,已于11月8日联系另一名当事人肖旭到派出所调查核实最新说法。
结合之前西林派出所反映的情况,警方认为,周晓很可能是因为大额债务问题,编造了这个理由来搪塞父母。没想到,他的父母被说服了,去派出所反映了这个情况。
律师观点:
借据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一方面是证明借贷关系的约定,如借款合同、借据等。另一方面,是证明借款事实,如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交接依据等。鉴于民间借贷纠纷的不同情况,在某些情况下,仅有借条并不能完全证明借贷事实的成立。对于这一纠纷,出具借条的一方表示,借条只是为了哄女朋友开心,否认了借款确实发生的事实,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毕竟现在的情况是客观上有贷款。当事人报假警,真实目的是逃避还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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