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网络信贷平台开始将业务扩展到高校。一些不良网络信贷平台虚假宣传,采取降低贷款门槛、隐瞒真实信用标准等措施,误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兴业银行包头分行提醒大学生,提高网贷风险防范意识,培养理性消费习惯,不要给不良“校园贷”留下可乘之机。
擦亮眼睛,警惕网贷陷阱
据兴业银行包头分行工作人员介绍,非法“校园贷”网贷平台普遍具有过度宣传夸大分期产品、现金小额贷款门槛低、零首付、零利息、无担保等特点,对学生进行诱惑性虚假宣传,吸引学生“上钩”。“引导”学生消费后,在手续费、逾期费的表述上有一定的隐蔽性。在实际的借款合同中,往往会约定高额的手续费、罚息和计息,学生一不小心就会背上“高利贷”的包袱。即使学生没有无偿偿还能力,一些网贷平台仍然随意向学生放贷。当学生长时间难以支付欠款时,网贷平台会联系对方家长。由于逾期还款和多次提醒,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会在网上公布。
注重预防,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在生活中,大学生要谨防“校园贷”陷阱,培养节俭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安排开支,避免过度消费。增强防范意识,谨慎使用并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等重要信息。如果确实需要借款,可以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谨慎选择借贷条件宽松的机构。无论如何,作为担保人要谨慎,避免贷款连带责任。通过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和理财观,可以有效避免“不良校园贷”的侵害。
(通讯员:李平)
《包头日报》(2021年9月16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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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理性消费珍视诚信,远离不良校园贷,校园合理消费的建议10条":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9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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