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1日讯(通讯员陈天记者万凌云)4月20日,镇江车管所查处了一起使用假身份证办理车辆抵押业务的案件。
上午10时许,镇江车管所机动车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为代办人张某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业务时,发现车主身份证明有异。发现问题后,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向值班民警反映。经民警现场核实,发现经办人张某提供的车主身份证为假证。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车主王某委托张某用其名下的路虎牌车辆向银行抵押贷款20余万元。之后,张某带着王某的车辆登记证、身份证、银行抵押合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然而,张某并不知道王提供的身份证是假证。
张某立即与贷款银行联系,经银行代表现场查看证件后,表示在办理贷款时未发现身份证为假证。随即,张某联系失主王某,但王某已失联。
据此,张和银行代表初步认定王涉嫌骗取贷款。
目前,案件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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