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刘源、刘国华、记者周在本报道:高漫注册成立公司后,派工作人员向在校学生推销“你分期付款,我还”的购车业务,称只要按时完成任务,学生可以零元购车...5月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该案,判处被告人高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负责审理的法官介绍,2013年,高注册成立江西奢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奢宝公司),注册资金1088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等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网上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2015年11月起,高某派多名公司工作人员在南昌多所高校摆摊设点、发放传单,招募学生代理,向在校学生宣传其公司推出的“你分期付款,我还”购车业务。在该活动中,要求学生分期购买Niri Miku等电动车数月,然后与天津市易盛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易盛公司)签订协议,申请电动车市场价三倍左右的贷款并同意将贷款委托到社宝公司账户,社宝公司再与学生签订承诺书, 承诺只要学生每个月完成公司的宣传要求,社宝公司将负责把电动车的月款返还到学生提供的账户上。
益生公司停止审核贷款后,信贷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助学贷款。经法律鉴定,截至案发,高某采取上述措施向306名学生集资共计人民币2548907元,已偿还人民币612332.26元,剩余人民币1936574.74元。
2016年10月7日2时许,被告人高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以单位名义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高非法集资数额达人民币1936574.74元,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高参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高不服,提起上诉,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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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300余学生被骗涉案金额190万 江西赊宝“校园贷”案一审宣判":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10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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