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桂0103执332号
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宁天鹰茶业有限公司、广西天下投资有限公司、詹海红、吴借款合同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广西南宁天鹰茶业有限公司、广西天下投资有限公司、詹海红、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向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被执行人一:广西南宁天鹰茶业有限公司,地址:号。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A-1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78212375XE
法定代表人:詹海红。
被执行人二:广西杨明天下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南宁华南城一期物流园3号广场A座5楼5C03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581976481J
法定代表人:詹金清。
被执行人三:詹海红,男,汉族,1975年11月1日出生,住福建省安溪县香花乡中山路105号,身份证号350524197511018334。
被执行人四:吴,女,汉族,1979年3月15日出生,住福建省安溪县香花乡山昆路50号,身份证号350524197903158344。
涉案标的金额:7643062.00元及利息。
凡向我院提供法院和被执行人此前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具体财产线索的,经我院核实后,按实际执行金额的10%给予奖励。我院将对被执行人的下落、提供有关财产线索者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奖励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举报电话:0771-5679650(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022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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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南宁市青秀法院人员名单,2021年南宁青秀法院开庭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05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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