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梅某某(女)等人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9月14日,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调集100余名警力,摧毁了一个以成立投资公司为名进行套路贷、非法逼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以梅某某为首的团伙成员10余人。涉案资金约1600万元,非法获利约200万元。
“贷款”待遇没想到会惹上麻烦。
家住无锡钱桥的市民薛先生是一名驾校教练。几年前,薛先生的母亲得了重病,需要大量的医疗。家里并不富裕的薛先生,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是杯水车薪。为了给母亲治病,他是朋友介绍的。2016年8月,他来到市区一家名为“钟鼎”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小额贷款”的形式借款6万余元。
然而好景不长。起初,薛先生按照承诺分两次分期还款,但有一次因为手头资金紧张,无法按时还款。随后,在对方威胁打电话两次讨债后,薛先生家的窗户玻璃在夜间被砸碎,防盗门的锁芯被无故用胶水堵住。就连他自己家的楼道也被喷上了“还债”“全家死”等血红色的油漆大字。
▲被粉刷后的走廊。
几天后,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薛先生下班后被几名黑衣壮汉带上面包车,开到了郊区的一处荒地。期间,带头的黑衣男子威胁他,如果不还钱,薛先生一家就没有退路...
▲借款人门窗玻璃被打碎。
拘留几个小时后,患有心血管疾病的薛先生突然心脏病发作。虽然黑衣男子见状,将其送往医院保住性命,但薛先生知道自己欠钱,“理亏”。事后,他既没有报警,也不敢出声。
“套路贷”公司进入警方视线
2017年下半年,无锡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发现梅某某(女)、吴某某等盐城人开设的、等4家“贷款”公司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他人。随后,市公安局指定滨湖分局对梅某某等人及其公司进行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前期走访调查发现,梅某某于2015年8月成立了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李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随后他们又陆续成立了另外三家“贷款”公司,核心成员仍为梅某某、吴某某、徐某某。
▲“贷后集团”向借款人逼债。
该团伙还有一个“贷后群”。所谓“贷后群体”,其实就是以言语或暴力威胁借款人还款的讨债人。这些人都是五大三粗,戴着金链子,有纹身。在外人看来,他们就像是“黑社会”分子。
通过前期缜密侦查,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的大量违法犯罪事实。2017年9月14日,滨湖警方调集100多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捕组兵分多路。该团伙核心成员梅某某、吴某某在我市吴昕区、惠山区落网,后连夜赶赴盐城、宿州等地抓捕其他成员。
无法无天终于被网住了。
据了解,梅某某和吴某某是夫妻关系。早年从盐城来到无锡一家小贷公司当员工。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两人看到这个行业赚钱很快,决定自己创业。2015年8月,第一家公司“李昌”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随后,他们先后纠集老乡徐某某、王某某,成立了等3家小额贷款公司,并成立“贷后小组”进行后续讨债。
该团伙采用“套路贷”的方式,通过对前来放贷的客户进行“高级”和“低级”贷款,规避法律风险。以贷款1万元为例,“低条”需要扣除其介绍费、上门费、利息等相关费用,出借人实际拿到6000元左右。同时,他签的“高注”金额一般是“低注”的2-3倍左右。如果贷款人违约,所有提前还款将被清除。签订“高注”的目的是对出借人起到约束作用。
▲受害者
此外,一旦出借人报警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高杠”还可以规避团伙的法律风险,减少利润损失。
从公司成立到案发,梅某某等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非法所得在我市购买了多套房产。同时,该团伙利用“小额贷款”、“打卡贷款”、“车贷”等形式,采取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性质严重,手段恶劣。目前,以梅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10名成员已受到法院公正审判。
(来源:平安无锡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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