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1.23亿元,下面是宿州广播电视台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宿州2021公积金贷款
日前,记者从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6月30日,该中心共为全市22.68万名缴存人结息12323.97万元。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不再分段计息。
6月30日,宿州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本次计息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全市22.68万名缴存人结息12323.97万元,较上年增加1167.01万元,同比增长10.46%。缴存人可通过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ahsz.gov.cn/)、皖事通、支付宝、政务服务网,或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县各公积金业务窗口自助查询终端等方式查询实际结息金额。
公积金办理贷款
【市民问题】
本人于2017年底购房,一开始房开只让使用商业贷款,称一年后可以转公积金,但2018年出台公积金新政后,导致我们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请问现在该怎样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部门回复】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市民所述情况,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具体可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提取频次及额度”的第七条,以按揭方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间隔时间为12个月。可以同时提取主贷人配偶、共同购房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的本息。申请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关于“现在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关于调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8〕39号)中的规定:
一是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追加购房首付的,不得申请该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2018年7月1日前提取的)。
二是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不含2018年7月1日前结清的)。
三是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
来源丨贵阳日报
编辑丨赵子滟
编审丨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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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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