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打假官司套取住房公积金?休想!,下面是北青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贷款再审
“我们将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内部平台管理,确保住房保障的公共资源不被侵害。感谢检察院提出的宝贵意见。”日前,河南省义马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在反馈整改情况时,对该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正常情况下提不出的公积金,交给我们,只要15天就能提出来,速度快,有保障。”2022年7月,一则微信朋友圈的小广告引起了义马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国强的注意,他发现自己微信朋友圈的多个好友都在转发此广告。凭着职业的敏锐性,他拨打了上面的联系人电话,对方称:“提取金额不同,手续费的标准也不同,大概是提取金额的7%至10%。”这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是否存在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帮助他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随后,李国强将此情况汇报给义马市检察院党组。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技术科人员配合办案,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虚假诉讼排查模型。办案人员首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运用关键词筛选出关于提取公积金的执行文书,然后进一步挑选调解结案、提取频次高的案件,最后筛选出多次作为原告起诉的重点人员及案件。
在梳理确定存在虚假诉讼重大嫌疑的案件后,义马市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制定周密方案,充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借款事实进行核实,在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等扎实的证据面前,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2020年以来,郑某与卫某合谋,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放小广告等方式散布代提住房公积金的广告信息,对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但又有资金需求的人员,通过虚构债权债务打假官司的方式,实现帮助他人套取公积金、再按比例拿回扣牟利的目的。
三年多来,二人作案三十余起,帮助他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合计20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也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和司法权威。
2022年8月,义马市检察院将涉嫌虚假诉讼罪刑事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9月2日,该院向义马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指出调解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及主要证据均系伪造,郑某、卫某等人的目的是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虚假诉讼,建议依法再审。义马市法院全部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认为原民事调解书确有错误,裁定应予再审。
该系列套取住房公积金案引起义马市法院的高度重视。义马市法院主动自查纠错,截至目前,对郑某、卫某二人涉及的30余起虚假诉讼案件全部予以纠正。(杜恩)
(检察日报)
公积金贷款终审是什么意思
昨天(3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市民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后,最多10个工作日即可下款。
等“贷”时间不超10个工作日
3月27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规定的通知》,对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各环节办理时限进行调整。从新流程看,买房人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后,到银行审批、公积金复审、终审、办理抵押、资料取回、审核确认、最终下款,整个流程最多只需10个工作日。跟此前至少一个多月的等“贷”时间相比,大为缩短。
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银行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变成了现在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另外,银行送取抵押权证的时间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流程上面,二手房审批减少了贷款审批资料的流转,因为现在采用了无纸化的审批方式,减少贷款纸质材料流转占用的时间。
另一方面,南京公积金“蓄水池”已从“干涸”进入“盈余”期,这也有助于减少买房人的等“贷”时间。
下款提速更利好二手房买卖
业内人士表示,政策调整对一些二手房购房者的影响将更明显。南京某房产经纪人说,以前如果用公积金贷款,好多房东都不同意。因为他会觉得公积金下款慢,要半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但是现在十天之内就下款了,这样就很快了。现在大家都愿意去用公积金,而且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东也会更乐意。所以这对买房人和房东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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