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执行“认房不认贷”新政,下面是新京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是否有开发贷款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9月27日晚间,贵州省贵阳市发布“认房不认贷”新政。
昨日晚间,贵阳住建局发布《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同时,《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有成套住房,但贷款均已结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9月27日起施行。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
地产开发贷款和房产开发贷款的区别
时间回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当时尚不存在“房地产公司”,大部分的房屋都是之前的老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宅已经越来越无法满足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1958年6月4日,由于城市住房困难,中央开始推行政府统一经营出租的经租房政策,动员有房者出租自己的私有房屋,从而尽量达到现有房屋资源的有效配置。
1964年7月,政府正式宣布:私人租赁性质的住房关系基本不再存在。
1978年,我国城镇住房中74.8%为公有住房。那时的人们根本不需要担心房价的问题,但人们担心的是房间不够的问题:经历了建国婴儿潮之后,家庭人口爆发式增长,可新建住宅的供应却相对缓慢,城市居民想要获得住房,大多只能依靠遗产继承和单位分房,即便家财万贯,也很难购买住宅。1978年和1950年相比,人均居住面积由4.5平方米下降到3.6平方米,缺房869万户,占当时城镇总户数的47.5%。
2.野蛮生长的商品房拓荒时代(1980—1996)公有住房紧张的状况持续到了1980年1月1日,时任深圳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的骆锦星,与香港开发商刘天,签订了第一个实际意义上的房产开发合同。一周后,由他组建的全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
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在《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中,公开评论了建筑业与住房问题,关于建筑业,他说:“要考虑城市建筑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
自此以后,房子便正式成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被自由买卖。
虽然房产可以自由买卖了,但因为人们之前已经住惯了公房,突然之间需要自己出钱买房,一开始都有抵触情绪。
1987年12月1日,骆锦星以深房公司总经理的身份,高高举起“11号牌”,让深房公司获得了中国首次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公开拍卖的历史,也从这一天开始。
1991年,国务院先后批复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改方案,房改全面启动,直接刺激了商品房需求和房价的上升,房地产开发公司,尤其是民营房地产企业纷纷成立。同年1月29日,万科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房地产和资本市场开始联姻,房地产企业有了一个支撑自己迅速做大做强的“加油站”。
1991年,海南房地产平均价格为1400元/平方米;1992年,则猛增至5000元/平方米;1993年上半年,房价达到顶峰,为7500元/平方米。1992年,海南全省房地产投资达87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50%。海口的经济增速达到83%,三亚也达到了73%,全省财政收入的40%来源于房地产行业。
1993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其中“16条”强力调控措施包括严格控制信贷总规模、提高存贷利率和国债利率、限期收回违章拆借资金、削减基建投资、清理所有在建项目等。火热的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一路高歌猛进的海南房产热也顿时被釜底抽薪。
3.躺着赚钱的商品房黄金时代(1997—2007)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扑面而来,拉动内需的迫切需要使房改大决战进入了倒计时。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正式“停止住房的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福利分房成为了历史,住房商品化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房子是最好的投资品”,也是从这一年起逐渐成为大部分中国人的“共识”。
2000年,在开发商的打折潮中(北京甚至有开发商打出了七折优惠),个人房产消费占到了全国房产消费的70%,个人已经成为购房市场的主力军。房地产的消费模式完成了从“批发”到“零售”的转变。个人消费的增加带来的是房贷的增长,截至2001年年底,全国个人房贷规模达到6600多亿元,较之央行出台《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1997年,增长了35倍。
2001年第一季度,北京的房价涨幅达到97.3%,令人目瞪口呆。房价的暴涨一方面是因为房贷利率降到了最低点,买房出租的收益率都比银行的利率高;另一方面,是因为当年的股市暴跌,便挤出的资金涌向了楼市。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71号令,要求立即就“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执法监察,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这是供给端的调节。
2005年3月起,先后出台了“国八条”和“新国八条”,重点是“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但这种调节只是扬汤止沸,这一年中国住宅平均售价继续上涨12.6%。也正是从这一年起,人们开始逐渐转变观念,认为“越调控,房价越涨”。
2006年5月17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6项措施(简称“国六条”)。同年5月29日,首次提出“90/70”的小户型建设政策(70%的房产为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这一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
2007年,高房价问题造成的社会矛盾加剧,随后中央一年数次发布多个文件,包括提高保障房建设数量和建设进度;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不达35%,不得发放贷款等。系列组合政策出台后,立刻造成了许多城市的大量“退房”,房价也立即停止了上涨。那个开发商只要能够拿到土地便能赚得盆满钵满,利润率高达20%以上的商品房最黄金的十年,落下了帷幕。
4.“4万亿”下的商品房后黄金时代(2008—2014)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房地产行业也呈现衰退的局面,土地流拍、地王退地、交易量萎缩、房价下跌、中介门店关门。为了拉动经济增长,政府在出台“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同时,也出台了房地产刺激政策,包括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等。
2009年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均创1998年房改以来最高水平,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房价也上涨至历史高点。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全国城市地价监测组的数据,住宅均价上涨了25.1%。2009年胡润富豪榜,排在前十位的中国富豪,有6位从事的是房地产开发行业。房地产行业的辉煌,可见一斑。
2010宏观财政开始重新收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同年9月29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调控力度,完善差异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住房税收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大市场检查查处力度,从此拉开了第二轮调控的序幕。
2010—2014年,房价都维持在相对平稳的区间内。此时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区别于初期的新现象:一、二线城市居高不下的房价,三、四线城市居高不下的房产库存。当人人都有房可住时,住哪里的房子,住怎样的房子,又成为人们新的购房问题。改善型的购房需求与新增的购房人口,是这一阶段购房的主力军。
5.两极分化的房地产白银时代(2015—2019)2015年年初,全国各地房产库存积压严重,“去库存”成为国家经济的重中之重。于是,2015年3月30日,中央出台了“330新政”,鼓励购房。各地政府纷纷跟进出台细则。从2015年年中开始,股市由牛市迅速转为熊市,使得大量闲置资金聚拢至房地产市场。与此同时,201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棚改补偿模式由实物货币安置并重转向货币安置优先。2014年,深圳的二手房均价只有2万多元,但到了2016年,便已经迅速涨至5万元,房价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翻了一倍。
2016年,国家层面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新定位。2016年9月30日,北京打响了限购“第一枪”,大幅提升了首套房及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紧随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也相继出台了不同程度的限购、限贷、限售政策,2017年3月17日新政出台后,标志着一线城市传统房地产开发模式走向终结,“去商品化”趋势明显。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止,半年时间,共计36个城市或地区,出台了104次调控政策;77个地区出现了调控加码;14个城市甚至出台了购买后若干年内不得出售的“限售”政策。
2016—2017年前后,万科、龙湖、旭辉、石榴、金地、远洋等陆续进入长租公寓市场,万达地产出售旗下房地产资产,开始逐渐去地产化。恒大试水“大健康”,众多房企纷纷尝试转型。
2017年年中开始,随着限购政策的不断加码,棚改货币化安置的陆续叫停,一度疯狂的房价与成交量也迅速“冷静”下来。至2018年11月,北、上、深的房价与2017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8年6月,深圳市发布“二次房改”,文件指出未来市场上的商品住房会占到供应量的40%,剩下的60%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
2018—2019年,地方政府对于房价的调控仍未放松,但以西安、成都、沈阳、长沙、天津为首的近百个城市陆续放宽落户政策,并大幅度给予年轻人住房补贴与购房优惠。2019年4月18日,呼和浩特更是推出了针对毕业生的半价购房政策。截至2019年1月,一线城市房价与2017年年中基本持平,二、三线城市上涨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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