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烂尾楼业主起诉银行,预售资金何以逃离监管,银行内部人揭秘,下面是勇敢的Nuyoah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银行贷款资金支付监管
“新房业主还没准备好,将贷款银行告上法庭”的消息此前曾引发热议。广西南宁蓝光涌金兰湾(以下简称“涌金兰湾”)的两名业主因新房未完工,将某银行南宁分行告上法庭,指控该银行对其资金没有监管。 7月3日,此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8月1日,起诉银行的银行老板王琦(化名)向红星资本局表示,某银行南宁分行作为专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警惕支付风险。进步。 - 将资金出售给不受监管的账户但未通知他们。 (所有者)义务。此外,开发商在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提供虚假材料时,某银行南宁分行也未能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导致后续工程烂尾。
本案的关键在于预售资金的监管。
预售资金监管如何“缺失”?一位国有银行内部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开发商会通过一定的“操作”提取资金,然后挪用。但提取资金的程序表面上合法合规,例如购买建筑材料、支付人工费用等,银行很难评估其内容。
北京威恒律师事务所李晓南律师孔都局表示,一般情况下,银行会要求开发商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并附有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文件,以证明他们已经尽力了。有责任进行谨慎控制并避免自己的责任。
根据IC照片数据卡
新房倒塌后业主状告贷款人
7月3日,广西南宁涌金兰湾业主王琦状告某银行南宁分行。本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五十余名业主到庭旁听。与此同时,另一位业主秦四(化名)也出庭受审。她还曾将某银行南宁分行告上法庭。
故事开始于王琦母亲四年前购买的位于南宁涌金兰湾的新房尚未完工时。王琦孔都局称,她的母亲于2019年4月在涌金兰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超60万元,并从银行南宁分行贷款57.5万元,期限30年,贷款57.5万元元。每月还贷4600元。
新房原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但王琦发现“涌金兰湾”项目在2021年4月就出现了工程延期的迹象,而且施工人员很少。 2021年8月,“涌金兰湾”项目实际上陷入停滞。
2021年10月,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蓝光涌金兰湾一期工程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批复》,其中表示:目前,项目监测费用2114.95万元。然而业主却发现,新房远没有达到合同中承诺的美装修,外墙装修、装修、水电安装等都还没有完成。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2021年11月,开发商向“涌金兰湾”业主发出通知函,交房时间将延期。
在业主询问下,开发商称是南宁灿丛置业有限公司。灿聪地产(以下简称“灿聪地产”)称,所有项目销售资金均已被集团总部划拨占用。目前,总部没有资金返回南宁项目继续建设。
这一点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给业主的回复中也可见一斑:“经查,蓝光公司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管资金使用。 ”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项目销售资金为何被蓝光集团挪用?王琦发现,自己的57.5万元购房贷款并没有转入购房合同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而是转入开发商的非资金监管账户,让开发商随意使用预售资金。他们的监管最终导致“涌金兰湾”项目的2000套房屋迟迟未能完工,无法按时交付。
2022年4月,新房交付推迟,王琦、秦四等数百名业主决定强行暂停贷款。由此,王琦母亲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2022年7月,王琦、秦四将某银行南宁分行告上法庭。 8月1日,秦四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他已起诉银行,希望推动银行合理调整贷款还款方式,减轻业主负担。秦四刚大学毕业,每月有5600元的津贴,压力很大。两者的要求是一样的,都是要求银行在房屋过户前暂停贷款和利率,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2023年8月,红星首都局多次致电灿聪地产,但公用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天眼查APP显示,灿丛地产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企业,并受到数十起法律诉讼。也被南宁市邕宁区税务局列入2022年欠税公告清单。
预售款最终没有进入监管账户,该怪谁?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因住房贷款转入开发商非资金监管账户而导致房屋交付延迟,银行是否应承担责任?
王琦提供的起诉书及相关法庭文件显示,王琦认为,某银行南宁分行作为专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意识到将预售款存入非监管账户的风险,但没有履行(业主)的义务。
7月3日法庭审理中,某银行南宁分行代理人律师辩称,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王琦已经知道购房款应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且其知道该监管账户与该账户的开立有关。姓名和帐户信息。但他在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贷款合同时,授权并指示银行将按揭贷款划入开发商名下的非托管账户。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须由王琦承担。王琦方面称,银行在贷款协议第28条中注明,借款人已不可撤销地申请贷款,并同意直接从下一个账户中扣款,但银行并未表明该账户为非资金监管账户。被考虑在内。王琦表示,作为一名普通购房者,他认为银行有严格的内部审批管理制度,但银行没有充分告知购房者贷款账户的性质,存在疏忽责任。
至于王琦指出,开发商在申请使用监管资金时提供虚假材料时,某银行南宁分行也未能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导致后续项目未能完成。律师经纪人在庭审中辩称,预售资金能否使用的问题是由住建部审查决定的,银行无权决定;银行按照住建部门的指令向开发商支付监管资金;即使贷款资金被使用。如果实际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也可以通过虚假材料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因此,银行认为,延迟交付与银行是否将抵押贷款划入监管账户的问题之间不存在直接和必然联系。
除了王琦未能将贷款转入监管账户外,他还认为某银行南宁分行存在违规放贷行为。在“涌金兰湾”购买的房屋主体结构尚未封顶时,某银行南宁分行违规提前发放贷款。 。
王琦出示的证据中,有一封广西银保监局2022年3月给某银行南宁分行的信函,信中称某银行南宁分行对银行的放贷活动没有严格控制。 “涌金兰湾”项目。由于止赎资金流向不当,2.83亿元住房预售资金并未实际用于项目建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控账户的要求也没有严格执行。 。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南宁分行代理人律师认为,从2017年3月起,各商业银行将确认预售房封顶办法。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接受开发商提交并经房协审核批准的封顶报告。和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原则上不再对预售房屋是否达到主体结构上限进行现场检查。律师特工辩称,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高银行的放贷效率,这是行业的普遍做法。
8月1日,王琦告诉红星首都局,青秀区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时宣布择日宣判。截至撰写本文时,此案尚未判决。
对于流程内容,8月21日,红星资本局致电某银行南宁分行代理人律师求证,但对方拒绝采访。
银行内部人士揭露开发商挪用资金套路
作为上述案件的焦点,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早在2003年,央行就在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如果企业挪用贷款挪作他用,经办行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追回挪用资金。限制。 ;主体结构的采购只能封顶。个人住房贷款是向有住房的私人提供的。
银行资金监管有章可循,但为何预售资金监管仍不够充分?预售资金监管如何“缺失”?
北京威恒律师律师事务所李晓南律师向红星首都局分析称,该通知属于其他部门文件,法律级别很低。此外,该通知并未明确不遵守该通知的后果,因此其约束力有限。
而且,资金预售监管的“流失”与银行的实质性监管能力有关。 8月2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有银行内部人士向红星资本局表示,2022年之前全国范围内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不会有统一的规定,但具体的监管细则将由国务院制定。每个地方。 “所谓预售资金监管,并不是说开发商不能使用,而是有审批程序。经住建部门批准后,银行即可提取资金。 ”。
前述银行业人士还提到,开发商将通过多次“操作”回笼资金。提款的程序表面上合法合规,比如购买建筑材料、支付人工费用等,银行很难对其进行实质性评估。
对此,李晓南-律师孔都局分析称,银行是金融机构,不可能设立专门的专业技术团队来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他们没有能力实时跟踪开发商的项目进度,因此无法向开发商提交意见。对贷款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只要开发商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符合表格中的要求,银行就可以放款。本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最多也只是有仔细评估的职责而已。
李晓南和律师进一步提到,实践中,银行一般会要求开发商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证明其履行了审慎监管义务,规避自身责任。 。
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不必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经济学院副院长徐文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法律角度看,银行将房贷存入非专用账户的行为并不一定是违法行为。构成违约,但有充分证据表明银行违反规定的。将抵押贷款转至非专用账户且未告知业主相关风险是造成烂尾楼的因素之一。银行应对本次违规行为承担部分违约责任。买家无法再向银行支付贷款,但开发商却向银行还款。此外,违规放贷的银行还可能面临住建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罚款。
李晓南和律师还认为,银行应该承担行政责任,但不一定要承担违约民事责任。如果贷款合同明确规定银行必须将资金划入资金监管账户,但银行却将资金划入其他账户,银行实际上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信贷义务,购房者明显受到损害。没有义务偿还贷款。
多地出台新规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沧州、西安、九江、东莞、长沙、昆明等城市自2022年中以来陆续出台政策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一些城市出台了新政策,提高售前现金流的透明度。例如,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2年7月宣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直接存入专项监管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号销售大楼将尽快公布。
2022年8月,长沙市住建局要求购房者将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定金、首付、按揭贷款等购房款存入监控账户。一个专门的监控账户,覆盖整个监控现金流。 。
昆明市2023年1月发布通知称,购房者可登录昆明市房地产信息网查询其预售购买的商品房的购买信息以及所花金额及余额。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的监管限额。健康)状况。
一些城市还加强了对预售资金拨付的监管,要求与房地产项目进度挂钩。例如,西安市2022年7月发布通知规定,商品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使用重大监管资金不超过总量的50%;竣工验收前不得超过95%;竣工验收要求完成前,不得超过99%;房产首次登记后,剩余的1%可以提取。
广东省汕头市也同时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销售前审批后至建筑工程完成三分之二前的建筑,开发商最高提款额为50%项目的。建筑物的总成本;三分之二的外壳工作已经完成。封顶后的建筑物,最高提取金额为建筑物总造价的65%;覆盖后至外墙工程竣工的建筑物,最高提款额为建筑物总造价的85%;外墙工程竣工后,最高提款额以竣工记录为准。此后,最高提款金额为建筑物总成本的95%。
对于涌金兰湾业主遇到的预售资金未到达监管账户的情况,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广东省清远市于2023年7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曾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是。允许设立单独账户收取商品房预售款。资金,并通过广东安居系统实时上传收支账户信息。
清远市在上述通知中还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定或未按照三方协议约定收取、使用、使用预售资金,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使用预售资金的,监管部门可能会按照协议处理,并依法依规将其违法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市住建局诚信管理系统。
红星新闻记者 强亚米
编辑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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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有资金监管
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银行卡资金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就在去年,浙江嘉善发生了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一名女孩的学费资金竟因银行卡操作失误被分批转走。
这一事件引发了大众对银行卡安全和第三方科技公司角色的广泛质疑,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银行卡资金安全?
2022年,浙江嘉善发生了一桩匪夷所思的案件,嘉善女孩的学费资金竟被银行卡操作失误分批转走。
这位女孩的父亲本来只是想给女儿支付学费,原本只是简单的一笔学费转账,结果却转变成了女孩父亲艰难追寻资金下落的历程。
当他发现资金不翼而飞后,愤怒和困惑同时袭上心头,立即与女儿一同前往银行寻求解决。
银行的解释却令他们更加疑惑,银行声称女孩的银行卡具备储值功能,不需要重新办理新卡,却始终未能给出资金流向的合理解释,这种冷漠和不负责任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他们彻底陷入了绝望。
通过多次交涉和对银行的追问,女孩的父亲才发现,资金被第三方科技公司圈存,然后用于支付餐费,银行仅承诺将资金返还,但对具体原因却遮遮掩掩。
随后在女孩父亲的交涉下,资金最终以原封不动的方式回到了女孩的银行卡上。这让人不禁怀疑,第三方科技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并侵犯了客户的权益。
近年来,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的争议和纠纷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其中涉及银行卡资金的案例占比居高不下。这些数据让人们更加担心自己的钱是否能安全地保存在银行卡中。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财产安全。作为银行卡持有者,我们需要加强对银行卡功能和风险的了解,审慎选择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
同时银行和第三方科技公司也有责任关注客户权益,确保资金安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全国范围内有超过80%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和转账,而只有不到30%的人对银行卡操作和风险有足够的了解。
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更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钱投入到未经认证和授权的平台中。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家表示:
“保护个人财产安全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要合理管理银行卡账户,不要将密码泄露给他人;谨慎选择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意查看平台的资质和相关评价;此外定期检查银行卡交易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联系银行解决。”
作为消费者,我们必须坚持维权和监督的意识,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当遇到类似的问题时,我们应该果断采取行动,及时联系银行和监管机构,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
唯有消费者的声音共同响起,才能推动金融科技领域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一部分人在遇到类似问题时选择了沉默,对资金损失采取了姑息的态度。这一现象极大地鼓舞了不法分子,让他们对继续进行类似操作抱有更多的侥幸心理。
因此维权绝不仅仅是个人权益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法制建设与公平正义的问题。
有待完善的金融科技监管和规范这起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银行操作的合规性与未征得授权、第三方支付的限制等,揭示了金融科技领域规则与监管的迫切性。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领域中,相关机构和监管部门必须制定更为严格的规范和监管政策,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当前国内金融科技领域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仍然相对薄弱,许多不法分子通过漏洞和空子钻找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机会。
这种现象令人担忧,要保障消费者权益,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严禁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秩序。
结语:
银行卡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付工具,但它也可能成为我们财产安全的巨大隐患。
面对类似的案件,我们不能仅仅选择愤怒和抱怨,而应该增强个人的保护意识,严格审视自己的操作行为,选择可靠的支付平台,无论是银行还是第三方科技公司,都应该以客户权益为核心,确保资金安全。
此外,社会也需要加强对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和规范,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只有在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实现资金的安全流通,让每个人都能安心使用自己的银行卡,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银行卡的安全触角下次就可能伸向你,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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