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不动产证!,下面是三亚发布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的房子有几个证
4月起,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了历史业务留存证本集中领取服务,至今仍有部分证本未被领取。为持续推进“不动产证回家”专项工作,现将领取通告再次发布。
Q
哪些证本可以领取?
A
此次集中领取的是2017年5月30日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时,原登记机构保管在抵押档案中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温馨提示:非原登记机构保管在抵押档案中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2017年5月30日后办理抵押的不动产权证本不在本次专项工作范围。
Q
抵押贷款没有还完,可以领取吗?
A
可以。原登记机构保管在抵押档案中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贷款未结清的也可领取。
Q
领取证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
领证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形提供:1.本人领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办理。2.委托他人领取: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3.企业领取: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Q
去哪里办理领取业务?
A
领取地点:三亚市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39号窗口。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898-3823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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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省行动!两个月内把不动产证取回家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21日介绍,自6月15日至8月15日,海南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全面查清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让不动产权利人在两个月内全部带回家。
“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由不同的部门办理,因登记资料信息化水平低、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为规避土地、房屋多次交易、重复抵押等风险,全省各市县登记部门和金融部门在办理抵押权登记业务时,按照惯例,存在留存抵押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的情况。
在2016年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土地和房屋登记统一划转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随着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的推进,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可实时查询,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时已不再收取抵押人的权属证书原件,有些市县也自行开展过清退工作,但是并不彻底,还有不少企业和群众因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被留存,造成经商营业、子女入学、房屋租赁、户口迁移、水电过户等不便”。
海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陶双玉介绍,“为深入解决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特启动该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提升全省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
此次将全面清查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含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旧版产权证书,确保不重不漏。由各市县资规局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分别对留存在登记机构、各抵押权人处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数量与种类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详实工作台账,并汇总上报至省资规厅。
清查留存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以不动产登记系统记载为基础,辅以纸件档案信息作为补充。在全面查清留存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底数的基础上,各市县资规局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且重申今后办理所有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含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注销登记),均不得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存档。
对抵押贷款已结清的,各地方金融机构要及时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对抵押贷款未结清且未颁发他项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各地方金融机构可商抵押人,同步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专项行动要求,各市县资规局和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在前期建立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清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项行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不动产权利人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对领取时间、地点等要素必须清楚准确,确保企业和群众能够顺利将留存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按时间要求领取回家。对确因无法联系不动产权利人或不动产权利人怠于领取证书的,须在台账中做好详细记录,供权利人根据自己时间安排随时领取。
同时,鼓励条件具备的市县商当地通信运营商普发公益性清退信息,让企业和群众能够便捷知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资规划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成立工作督导检查组,根据各市县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查看等随机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专项行动开展不严不实、敷衍应付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海南“最美家庭”公布!三亚是TA们→
39项!天涯区⇄保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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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亚发布综合整理,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海南头条NEWS
编辑:陈淑林
审核:廖宝玉
房子贷款可以几个人还
来源:【浙江融媒体】
“固定贷款利率能享受这波好利吗?”
“2019年之前买的房该怎么算?那时候没有lpr的说法。”
“首套房的定义是什么?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了,现在是第二套商业贷款,算首套吗?”
“刚还一年的首套房能不能申请?”
自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杭州多家银行的贷款客户经理都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客户的电话、微信咨询,上面这些问题在这几天被购房者们反复问及。
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通知,9月25日起可以就个人首套存量房贷向银行申请利率调整。究竟怎么调?各位购房者也时刻关注着银行的“一举一动”。日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已经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官方回答,潮新闻小编给大家做了一下集纳和梳理。
图据工商银行微信公众号
工商银行: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
问题1:我在工行某支行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还未结清,请问是否可以进行利率调整?
答: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您的贷款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三是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或者您的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标准的;四是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点所在城市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问题2:调整后,我的房贷利率如何确定?
答:调整后,您的房贷利率水平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 (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具体利率调整幅度及规则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问题3:我在工行某支行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还未结清,是2023年8月以前发放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办理的,请问是否符合调整条件?
答:初步判断,您的贷款符合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条件。我行将于近期通过官网、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具体操作指引。
问题4:我在工行某支行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还未结清,是2023年8月以前发放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办理的,而按当前我所在城市政策初步判断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请问是否符合调整条件?
答:初步判断,您的贷款符合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条件。建议您提前准备首套房贷款相关佐证资料,后续按照我行印发的操作指引提交利率调整申请。
问题5:我在工行某支行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还未结清,是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办理的,按当前我所在城市政策仍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请问是否符合调整条件?
答:您的该笔贷款不符合调整范围。为了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此次只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二套房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如后续您所在的城市更新相关“认房”“认贷”政策,您可按最新政策要求提交利率调整申请。
问题6:我的贷款当前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能否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答: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对于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单独调整利率水平。
问题7:我在工行某支行有一笔个人商用房贷款还未结清,请问是否符合调整条件?
答:您的该笔贷款不符合调整范围。商业用房 (含商住两用房) 等非住宅型房屋贷款不属于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范围。
问题8:如果我的房贷当前为不良贷款能否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答: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支持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需要您归还积欠本息后再申请调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具体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如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
问题9: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对贷款时间的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监管部门《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适用于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问题10: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和协商变更合同利率具体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答: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原贷款承贷银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借贷双方通过签订补充条款等方式,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对于借款人而言,由于已经明确调整后的利率水平需符合原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无明显区别。考虑到您操作的便利性,我行主要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方式,具体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如您有其他服务需求可联系贷款经办行。
问题11:对于此次通知发布前已经支付的高于调整后利率水平的房贷利息可否要求返还?
答:暂不支持。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
问题12: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事宜?
答:我行正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暂定于9月25日开放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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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中国银行微信公众号
中国银行:调整完成后的次日即按照降低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问:什么样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调整利率?
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进行调整:一是该贷款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二是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署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三是该笔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贷款;四是该笔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问:如何确认我的房贷是否是首套住房贷款?
答:您可以查阅贷款办理时,您提供的房屋套数等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当时办理房贷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
问:如果贷款发放时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的,现在能否调整?
答:这要根据您当前的实际住房情况而定,如果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标准,并能够提供房屋套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则可以进行调整。具体认定标准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认定政策执行。
问:我的存量房贷利率能降到什么水平?
答:调整后的房贷利率水平不低于该笔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本次调整不涉及LPR变化,是调整加减点。例如目前LPR是4.2%,您的贷款按加80个点执行,则您现在实际贷款利率为5%(4.2%+0.8%),如果您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LPR+10个点,则您存量贷款调整后不得低于LPR+10个点,调整后您的贷款利率最低为4.3%(4.2%+0.1%)。
问:如何查询贷款发放时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答: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人民银行已公布,请查询您所在城市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官方网站相关公示。
问: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首套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供相关材料,二套房贷款客户需提供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当地首套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比如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等,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将及时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问:是否会统一通知存量房贷客户?
答:我行将会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具体调整方案,敬请关注。
问:何时能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答:在调整完成后的次日将按照降低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问: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答: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接受客户调整申请,具体事宜将及时通过我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敬请留意。
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
答:我行本着便捷服务原则,届时您可以通过我行线上手机银行APP或线下网点渠道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图据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
建行:有拖欠的贷款暂不调整
Q1:我在建设银行有未结清的房贷,这次能调整吗?
建设银行:本次调整范围是指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或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本次首套住房贷款拟调整到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Q2:什么是首套房贷?
建设银行:首套住房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另一种是您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Q3:我办贷款时不是首套房贷,如何确认现在是不是?
建设银行:这个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例如,如果您贷款购买本套住房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因当时 “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但目前所在地区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此外,贷款购买住房时不是家庭在当地的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当地已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本次可以按首套执行。上述情形下,需要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果您仍无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标准,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Q4:如果首套房贷现在有拖欠,能调吗?
建设银行:符合调整范围但有拖欠的贷款,原则上还清拖欠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实际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您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Q5:我的利率能调到多少?
建设银行: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按照人民银行通知,本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水平,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因此,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点。
例如,假设您现在的贷款利率为5.1%、LPR为4.2%,那您的贷款利率就是按LPR+90个点确定的,也就是4.2%+0.9%。若按有关规则,假设您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后执行的水平为LPR+10个点,那本次您的利率就会下调80个点(即90个点-10个点),也就是您的贷款利率会从现在的5.1%,调整到4.3%。
我行会在上述政策空间内,充分考虑百姓诉求,保障客户权益,进行调整,具体请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Q6:什么是利率政策下限,我能怎么查?
建设银行:利率政策下限是指当地人民银行官方公示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您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查询。
Q7:我的贷款什么时候可以调整?
建设银行:我行高度重视这次调整工作,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准备工作,确保按人民银行要求9月25日可提供服务,充分保障建行客户利益。后续进展,将及时在我行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公告,请您多多留意。
潮新闻 记者 吴恩慧
本文来自【浙江融媒体】,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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