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审理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息放贷、暴力讨债一案,让“套路贷”这一新型罪名逐渐浮出水面(详见本报2月26日A4版)。这种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诈骗行为,处处披着“合法”的外衣,整个骗局环环相扣,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3月6日,Xi中院披露了该案中“套路贷”的相关套路,提醒公众提高警惕。
当心:“套路贷”有五种典型套路
在韩某某案中,被告人一步步设置一套装置,使被害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激增,然后采取攻击身体敏感部位、踩脚趾、强行饮酒、当众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采取暴力手段催债。,并先后实施了11起违法犯罪行为。
Xi中院总结“套路”,曝光五大典型套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通常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业务,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以“违约金”、“定金”等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增借款合同”、“阴阳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对被害人明显不利。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制造受害人已经获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单方面武断认定受害人违约,要求受害人立即偿还“虚增贷款”。
恶意提高贷款额度。当受害人无力支付时,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扮演”其他公司与受害人签订新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平衡账目”,进一步提高借款金额。
软硬兼施的方式“讨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一次成功的判决,达到侵占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记住:法院会给你7条建议,防止“套路贷”
那么,市民如何避免遭遇“套路贷”呢?Xi安中院给出了七点建议:
首先,我不相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公民们应该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资金紧张,尽量向银行或亲友借款,尽量避免向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或专门从事高利贷的个人借款。其次,我们需要提高预防意识。贷款前一定要查看相关公司的资料,看是否正规。第三,不要随意签订借款合同。签字前要仔细阅读,写的和说的要一致。口头承诺但拒绝写进合同的人,永远不会签。第四,提笔认真签字。借款人在签订合同时,要警惕现金折扣、高额罚息、利息滚动等霸王条款,避免贷款滚雪球式发展。仔细阅读内容,空 blank一定要填清楚或划掉,不给对方伪造、篡改或添加的机会。不要听信贷款人的甜言蜜语,不要签字,不要写虚假材料。第五,借钱的时候千万不要签房屋买卖合同做担保。正常合法的程序应该是,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第六,无论什么时候钱来钱去,一定要保留证据。尤其是现金流。最后,记得及时止损,一旦被骗,要果断报警。同时,你要注意对对方暴力恐吓、骚扰、寻衅滋事的防范和取证。首席记者张庆岳
争论理论
编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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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西安套路贷在逃人员,西安套路贷举报电话":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6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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