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郭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订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9年1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阳光人寿办理以下业务: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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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自2019年1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参与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参加优惠的优惠标准和优惠活动的期限以阳光人寿的公示信息为准。请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定期扣除固定投资业务的金额。
投资者可与阳光人寿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对基金定投和各期最低认购金额有调整或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
阳光人寿开通了公司三只基金中的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费率优惠标准和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公开信息为准。基金转换费的计算公式及转换业务规则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细节:
1.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站:fund.sinosig.com
2.郭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网站:www.gfund.com
第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阳光人寿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说明增加阳光人寿为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定投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的内在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郭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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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国金基金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4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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