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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多元化”“合作性”“普惠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全面可持续增收、提高社会包容度,既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内在要求。然而,市场导向的农村金融改革,使得各类金融机构在试图摆脱行政约束的同时,更多地受到利润约束(周立,2020)。双重约束的转换过程,迫使金融机构除了象征性地行动外,并无兴趣真正支农,对中央的金融支农号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选择性执行(董玄等,2016)。在城乡间投资回报率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市场体系继续将农村资金抽取到利润更丰厚的城市部门,将农村留在低水平陷阱之中(周立,2020)。所以,即便是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乡镇覆盖率和全国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均已超过95%,大量农贷资金持续注入农村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扩展,但是获取农村金融服务的客户结构失衡问题依然突出。真正属于中低收入阶层农户和金融需求最旺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仍然得不到有效满足,获得贷款的大多是高收入农户、大户,农贷市场的精英俘获现象十分突出。
“精英俘获”一词本是发展社会学中的概念,但是根据不同研究的需要,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往往赋予它更为具体的含义。贺雪峰(2011)等学者用管理人员获贷比例来测度精英俘获,而胡联等(2015)则使用获贷人员中体制精英和经济精英的占比,拓宽了精英的内涵。在本文中,将农村精英限定在经济精英的范畴,主要根据其家庭年收入进行判断。因为那些收入高且率先富起来的农民(也是本文所指的“经济精英”),可以通过贿选等方式竞争上台担任村干部,抬高村级选举门槛,并在村庄中形成只有富人才能当村干部的舆论氛围,从而将其他农民排除在村庄政治之外。惠农贷的精英俘获现象同样主要体现在收入越高的农户越容易俘获这一信贷资源,从而偏离了惠农贷缓解农户融资约束和帮助更广大农户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最初目标。
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精英俘获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结合时代背景对于精英俘获形成机理和演化过程进行理论探讨,二是运用相关数据和计量方法对特定对象中是否存在精英俘获现象进行实证检验。以往学者的研究主要是对全国农贷市场或者某一类贷款的精英俘获现象进行实证检验,但是一般贷款的商业性并不要求机会平等,难以体现问题实质。同时,现有研究也鲜有从微观机制探讨精英俘获的形成与破解,对中国农贷的包容性增长效应探讨不足。本文的研究目的如下:一是通过构造数理模型来揭示农贷市场精英俘获产生的微观机制,同时利用更能凸显问题的优惠性农户贷款(以下简称惠农贷)发放数据对农贷的精英俘获现象进行经验验证。二是力图依据样本地区的农信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发放的惠农贷数据,运用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工具变量分位数回归检验农贷市场的精英俘获现象,同时对惠农贷分类,并从各类贷款的主体特征和贷款机制设置的角度进行对比分析,旨在考察分层分类的惠农贷设计在破解长期以来中国农贷市场精英俘获现象方面的可能性,同时也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缓解农户信贷约束和更好地监管不同类别的惠农贷,最终实现包容性增长提供有力借鉴。
二、理论分析本文延续了Boonperm et al.(2012)的建模思路,并将获取惠农贷的农户分为低收入农户和高收入农户两大群体。借鉴经济学中边际效用递减思想,同时参考Bardhan and Udry(1999)的做法,假定低收入农户还款概率更低,但能从同样数量的贷款中获得相对更大的效用,即有着更大的边际效用。同时,大量经验证据也表明惠农贷对低收入群体的减贫效应或增收效应更为明显。其理论分析表明: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如果银行能够将惠农贷较为均衡地在低收入和高收入两个群体间进行发放,不至于造成资金被单个群体垄断,能实现比只面向单个群体发放更大的效用,从而实现惠农贷的普惠性和包容性增长。但是,随着低收入农户数量增加和贷款进一步向低收入农户倾斜,惠农贷整体效用水平必然会降低。如果政府放松管制,加上银行出于提升惠农贷整体效用水平的考虑,银行就会在利润的驱使下将更多的惠农贷投向高收入农户,进而形成农贷市场的精英俘获现象。
三、数据与变量介绍(一)数据来源
课题组于2017—2019年在江苏、浙江、广东、河南、宁夏、广西、山西、江西、安徽、湖南、贵州、四川和重庆13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调研过程中,从这些地区的农商行和农村信用社获取了部分农户贷款的原始档案资料,最终选取了六种典型的惠农贷数据,可以涵盖各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主要惠农贷类型,具体包括:城乡自主创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政银保贷款。同时,为了提升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对非农户贷款和缺失变量数据的观测值进行了删除,最终本文所使用样本量为2532户。
(二)变量设定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选取了农户借贷资金作为被解释变量,农户家庭总收入为核心解释变量,其他解释变量可以大致分为农户特征变量、资产负债状况、抵押物状况三大类。在农户特征变量中,考虑了家庭人口、年龄以及受教育程度。同时,由于借贷资金与家庭收入之间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关系,本文将农户的家庭资产作为工具变量,在之后的模型设定部分将会对该工具变量选择的合理性以及内生性问题进行详细讨论。
(三)计量方法选择
本文首先采用普通最小二乘回归估计法(OLS)对惠农贷获取数量的影响因素进行计量分析,同时采用分位数回归方法(QR)进一步分析农户收入对获得惠农贷在不同分位点处的影响。然后考虑到农村居民问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同惠农贷所面对的群体具有较大差异,因此进一步根据不同种类贷款进行划分,分析农户收入对获得贷款的影响在不同贷款样本中的异质性,这样不仅能从回归结果中获取更多信息,这种讨论方法也更符合农村金融服务现实。最后通过引入工具变量来缓解双向因果和遗漏变量引起的内生性问题,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再估计,以得到一致估计量。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惠农贷的精英俘获现象分析
通过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得到农户收入对获得惠农贷数额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结果较为稳健,初步揭示了惠农贷的精英俘获现象。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的估计结果发现核心解释变量(收入)的系数与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多,这说明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低估了收入对惠农贷获得的影响,为惠农贷的精英俘获现象提供了更为有力的证据。基于普通分位数回归的结果发现,农户获得的惠农贷数额越高,收入对其影响越大,这一结果在工具变量分位数回归中同样得到强化,说明惠农贷市场存在明显的精英俘获现象。
基于两阶段最小二乘法估计的惠农贷异质性结果发现,政银保贷款和城乡自主创业贷款存在明显的精英俘获现象。扶贫贴息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获得数量与家庭年收入水平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反映了这几类惠农贷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中国农贷市场存在明显的精英俘获现象”这一简单论断。
(二)惠农贷的包容性增长效应分析
剔除政银保贷款的样本中,收入在75分位点的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10分位点处的系数不显著,在其他三个分位点处的系数均为负且在1%水平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将政银保贷款和城乡自主创业贷款样本全部剔除后,结果发现收入同样在10分位点处系数不显著,但是在90分位点处为正且在10%水平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其他中间三个分位点处的系数为负且在1%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也即是说,不管是解决一般农户的金融需求,还是破除各种创业型农户和再就业农户融资困境,对于广大的农户家庭来说,惠农贷产品的创新设计,无疑可以为其提供一个公平发展的机会。如果这类农户有能力和意愿谋求更好的发展且有机会获得一笔贷款,从农户自身层面和国家层面都可以有所作为,且可以积极作为。一方面,农户可以在外部的帮助下开发适应这类农户自身发展和市场需求的项目,保证项目的高效运转并获得稳定的项目收益,不断激发农户的内生发展动力,最终逐步走向良性发展轨道。另一方面,在合理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追求商业可持续的同时,积极鼓励农村金融机构破除“抵押拜物教”的束缚(冯兴元等,2019),同时可以借助农村的熟人社会特性,为普通农户匹配一个收入稳定的人进行担保,或者引导运行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为普通农户进行担保,最终提高其信贷可得性。
这一结果一方面充分肯定了中国农村金融改革这一渐进性进步,为“三农”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更能直接体现从国家层面对于农村居民或者农村弱势群体金融需求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对于贫困型和创业型农户以及农村妇女的关怀,有效推动了消除不同收入阶层农户获得正规金融服务机会不均等问题。另一方面肯定了过去的金融扶贫政策和金融支农、惠农政策在农村地区有较好落实,起到了在金融扶贫、金融扶弱和金融促进农户创业就业应有的效果,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应围绕着克服农户家庭“资源无效”与农村信贷“资源错配”,适应农户信贷需求的基本特点,从供给侧进行制度建设以及服务和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推动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促进包容性增长。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微观调查数据,分别通过普通最小二乘回归和分位数回归对惠农贷的精英俘获现象进行了检验,发现惠农贷的确存在明显的精英俘获现象。追求安全性和商业上的可持续性永远是金融机构的首要目标,客观上导致了金融机构在落实惠农贷的过程中会顺理成章地筑起贷款门槛,导致惠农贷的“使命漂移”,从而产生精英俘获现象,使得农村有效金融需求被压抑,违背了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理念,不利于推进社会的包容性增长目标实现。此外,通过对惠农贷精英俘获现象的异质性检验发现,仅有政银保贷款和城乡自主创业贷款存在精英俘获现象,其他惠农贷更有利于中低收入农户发展,这有助于推动农村包容性增长目标实现。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乡金融协调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应遵循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并行、商业可持续与履行社会责任并肩、促创新与防风险并重的原则,方能有效破解农贷市场的精英俘获现象,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包容性增长,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
基于上述分析结论,对于进一步破解中国农贷的精英俘获现象和通过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实现包容性增长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构建“多元化”“合作性”“普惠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缓解农贷市场精英俘获现象。农贷市场的精英俘获现象存在反映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市场中遇到的考验与挑战,要从根本上实现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必须厘清当前中国的精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低收入农户、地方政府以及国家在村庄治理、市场参与和农村发展中深刻而复杂的关系,做到各方协同、公平共进。所以,长期来看,欲破解农贷市场精英俘获从而更好地实现包容性增长,应在明确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新变化的情况下,既要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机制、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机制设计进行良性引导,还应坚持农村金融需求侧和供给侧“两手抓”,更要在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超越金融控制的行政思维和“竞争性”市场思维,培育“多元化”“合作性”“普惠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中介,构建政府、市场、社会机制并存主导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第二,创新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手段,提高金融支农的精准化水平。一是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优惠性质的农户贷款模式。重点在农户就业、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推出诸如“抗疫惠农贷”“农产品仓单质押贷”“果蔬贷”“惠农种植贷”“专业合作社贷”等创新贷款服务,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成长,并积极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就业机会,提升金融支农“造血”能力。二是加强涉农贷款监管,落实金融机构支农责任。健全涉农贷款审批和监管体系,防止涉农信贷资金出现非农化配置倾向,遏制城镇工商企业获取涉农贷款的寻租空间,保障涉农贷款的专款专用;对切实践行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农民脱贫增收和“三农”事业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可在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采取与其他商业银行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助力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深化“银政保担”合作模式,拓展收益群体,减少惠农贷的“使命漂移”。一是全面建立银担战略合作关系。推动银担合作纵深发展,积极探索银担合作有效模式,畅通银担合作渠道,优化业务流程,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深化银政合作关系。金融机构可协同政府聘请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或输送扶贫扶弱对象到高校、培训基地学习,从根本上确保扶贫扶弱工作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三是加强“银政担”和“银政保”合作体系建设。积极督促银行构建并加入“银政担”和“银政保”风险分担体系,使银担保各方形成互信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合作关系,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四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银政保担”风险分担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贴的可获得性,特别是在农村金融服务的风险隐患上升时,要充分明确银行、保险、担保和政府各自的担责范围,压实政府优化金融生态的责任,堵住金融机构脱责“退路”。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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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惠农贷产品介绍,惠农贷款政策是真的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3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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