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结合长春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长春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4月底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为收集存在的问题,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相关线索。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1)“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2)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扣车辆、随意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限制高度和速度等影响交通的行为;(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的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4)执法粗暴。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原因,“碰瓷”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5)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和辅警辅警人员监管不力。二、反映问题的渠道(1)监督举报电话: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和民警举报投诉违法违规平台;0431-87654321长春市公安局受理举报电话;0431-77701050长春市交通局受理举报电话;0431-85802592长春市司法局执法监督举报受理电话。(2)信访举报地址:长春市公安局信访举报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玉路,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邮政编码130000;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来信地址为:长春市景阳路1599号,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科,邮编130000;长春市司法局举报地址为:长春市青年路6399号,长春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邮编130061。三、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四、有关事项主要受理反映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和来信。为便于核查处理监督举报问题,请在举报时注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原因及联系方式。对于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感谢市民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市2023年5月18日_来源:长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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