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金融办发布了对当地金融领域黑恶活动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地方金融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
风险提示内容
以骚扰、侮辱、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非法手段暴力讨债;
向在校学生非法开展“校园贷”业务的行为;
违规开展对公“套路贷”业务;
利用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非法贷款业务;
以聚众闹事、阻挠抵(质)押资产拍卖、暴力威胁竞买抵(质)押资产、强行占有抵(质)押资产并非法处置(抢建)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非法集资行为的风险提示内容
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金,然后以高利息贷出的行为;
以煽动、串通、胁迫、财物引诱等手段操纵聚集经济利益受损人员的行为;
非法设立互联网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
如发现上述黑恶行为线索,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金融办投诉举报。
举报信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街1011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130022。
举报电话:0431-88778204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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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长春人 在金融领域如遇到涉黑涉恶及非法集资行为,请马上举报!":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70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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