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等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非法放贷,多次向逾期借款人暴力讨债,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韩有期徒刑16年。我们再来回顾一下陕西首例涉黑团伙“套路贷”案,希望能帮助更多人远离“套路贷”。
“套路贷”涉黑组织被连根拔起。
2016年10月,韩等人在本市中贸广场租了一间写字间。他们未经任何部门许可,成立金宇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非法组织,开展非法放贷业务,收取高额利息和各种费用。截至2018年1月,该组织非法放贷306万元,非法获利113万元。
该组织对逾期未还的借款人,采用辱骂、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还利用“套路贷”骗取他人财物,从而扩大了该组织的影响,壮大了组织力量,逐渐形成了以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多数受害者不敢报警,因为他们害怕他们的家人受到伤害,害怕韩等人采取更极端的措施。2017年10月24日,一名受害人被打,向派出所报案。警方得到线索,韩等人有作案嫌疑。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新城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调查。不久,陕西首个“套路贷”黑社会组织被警方连根拔起。
警方查明,该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诈骗等11起违法犯罪活动。
韩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2019年2月25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陕西省公安厅督办的1号涉黑案——韩等8人涉黑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公安厅督办的1号案件,也是全省首例涉及“套路贷”的案件。区委政法委、区扫黄办搭建平台,加大协调力度;区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与公安民警明确办案方向,检察长亲自担任公诉人。
2019年3月28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韩等8人高息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涉黑案。NPC代表、CPPCC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700多人旁听了宣判。根据被告人韩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4个月至11年不等的刑事处罚。宣判后,韩等人不服,提出上诉。Xi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韩案受到群众的高度关注。庭审和宣判过程中,30多家中央、省、市媒体关注并集中报道。央视新闻频道报道了该案的宣判结果,新华社、《人民法院报》等新闻媒体也予以高度关注。
新城区法官提醒您:如果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只是出于好面子或者在犯罪分子的恐吓下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向“不归路”。如果遇到不法分子电话恐吓、夜间敲门等暴力催收,应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积极出庭应诉,避免法官无法准确界定真实借款金额从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该案被最高法纳入刑事审判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城区委、区政府扎实贯彻中央决策要求和省、市委工作部署,精心谋划部署,集中力量攻关,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全区共侦办涉黑案件3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4起,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11起。罗小弟案是全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第一案;韩案是我省首例“套路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编入《刑事审判参考》。2019年,新城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同率为91.23%,位居全市第二。新城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区”。记者王涛
来源:Xi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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