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调首套房贷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现就降低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首套住房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并已签约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本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住房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2023年9月25日起,拥有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贷款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发放新的贷款置换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增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和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贷款市场牌价(LPR)的上调幅度不得低于原发放贷款城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3.自2023年9月25日起,首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也可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借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四、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的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进行穿透式和实质性审查,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置换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存量的中介机构不予配合,对存在上述行为的知情人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抓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的申请,尽可能采取便利措施降低借款人的经营成本,确保本通知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局应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内地所辖金融机构,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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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重磅!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两部门发文!,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是供给侧改革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62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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