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云支行因贷款“三查”、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用途不符,形成不良贷款,被罚款40万元。时任嘉善农村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受到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嘉善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客户经理杨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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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浙江嘉善农商行大云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被罚款40万元":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9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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