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组织抽检马铃薯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保健食品等6类食品13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格样品12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涉及食品添加剂的5批次产品:合肥市包河区詹小北食品店经销的标称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蜜枣(果脯)(分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包河区詹小北食品店经销的标称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兰花枣(果脯)(分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市包河区詹小北食品店经销的标称安徽詹氏食品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兰花枣(果脯)(散装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庆市王宪生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庆市金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泰荔枝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北嘉禾福顺商贸有限公司安邦店经销的标称安徽省蔡骏食品有限公司(合富)生产的枸杞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及质量指标不合格的产品1批次:安徽天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固镇分公司(蚌埠市)经销的标称合肥市松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片(蜜汁烤翅),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及微生物污染的产品1批次:安徽开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肥)经销的、标称宣城中粮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枣,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处。合肥、宣城、安庆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蚌埠、合肥、安庆、淮北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相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相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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