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吉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纪委会议精神,围绕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和腐败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是阜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冉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利
2015年7月,自治区人社厅下达了2015年昌吉州村级惠民促就业项目计划,按照一个行政村50万元的标准核定并拨付项目资金。时任阜康市九运街镇党委书记的冉强,为帮助其父冉(阜康市杜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销售商铺,指使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的于2016年3月用4笔购买了阜康市杜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市门面,因康宁小区门前道路不通,位置偏僻,商铺一直闲置,未办理产权登记。在审查调查期间,阜康市杜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200万元销售款上交阜康市纪委,并分别与4个村委会签订合同,约定双方退房并获得退款。2018年5月,颜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阜康市上虎沟乡原副乡长杨建虎不履行扶贫项目监管责任问题
2018年4月,国家纪委在扶贫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2013年阜康市上虎沟乡白杨河村黑沙梁区、黄山村实施的扶贫项目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杨建虎作为上虎沟乡原副乡长,分管扶贫工作,未严格审查监管责任。前期论证不充分,风险评估不全面,导致276万元扶贫项目资金无法落实。2018年6月,杨建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呼图壁县二里店镇水管站站长田培斌违规索要钱物问题。
2013年7月,时任呼图壁县二里店镇水管站站长的田培斌,以水管站工作人员补贴伙食为由,向宁州市胡村党支部书记蒋桂兵索要6万元。蒋桂兵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二里店镇河道滴灌补助资金12万元,存入村财务人员王新红个人存折6万元,田培斌将此存折交给水管站工作人员马永成保管,马永成后于2018年3月给予,田培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永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吉木萨尔县犹大镇广泉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金国违规套取生活富民补贴问题。
2015年,时任吉木萨尔县犹大镇广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金国因信用社贷款未按时偿还,无法申请安居富民补贴,被列入“黑名单”。经与本村村民赵某协商,以赵某名义申报建房,享受安居富民补贴3.35万元。2016年信用社消除“黑名单”后,杜金国以个人名义申报建房,多次享受33500元补贴。2018年4月,杜金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罚款33500元。
5.奇台县东湾镇中曲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胜英非法承包集体土地案。
2014年3月至4月,时任奇台县东湾镇中曲村党支部书记的陈胜英未经党员大会讨论和公开招标,擅自决定村组重大事项,将该村220亩地以每亩50元的低价承包给村民马正峰。合同期限为2014年4月1日至2028年12月30日。2018年3月,陈胜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农机站干部王宜生因履职不力,被骗取农机购置补贴。
2013年至2015年,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农机站干部王宜生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核、机具审查确认、机具实地检验等工作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导致其他县农民以本县农民名义购买农机,造成56.4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被骗。2018年5月,王宜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昌吉干部接受审查调查,昌吉州通报5起典型案例心得体会":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54305.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