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手段】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明显高于银行存贷款利率吸收不特定对象的社会存款。如上述案件中,庄家洪某某以月息12%至25%不等的利率向社会公众公开非法集资。
2.以民间互助会、民间标会等形式非法吸收会员存款。
3.通过组织招商会、推介会、公开发传单、打电话、发短信、利用网络、微信群、发展业务员拉业务等方式,,以筹集项目资金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借款或者承诺高额回报,引诱他人投资。
4.以商品回购的形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比如承诺大众购买该公司商品后按时缴纳增值收益,合同到期后按原价回购。
5.打造网络平台,向公众推广,承诺高额回报,通过网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以其他公司提供融资作为担保,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与不特定社会对象签订贷款担保合同。
7.通过收集真诚的钱来吸收公众的资金。
8、帮助炒外汇、帮助炒股、帮助投资、资金托管等。以赚取高额回扣为诱惑,吸收非法公众存款。
9.通过秘密期望存款人长期使用其动产和不动产非法吸收存款。
[报告技巧]
是否对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立案侦查,要看是否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1.从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
3.就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查处、举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提交的证据材料:
1.对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司报案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注明提供时间并写“复印件由公司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公司印章,经办人签字(或指纹)。非法定代表人报案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工作证明;
2.书面报告材料或如实陈述事件经过;
3.跟单贷款(收据)、借款合同、汇款凭证等借款资料;
4.存款凭证、记账凭证、传单、广告、说明书等书证;
5.存款人取得的资金证明及存款人未取得到期资金的相关证明;
6、犯罪嫌疑人吸收公众存款后的资金。
[防止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受害者”要做到“五不”,绝不相信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一、高息“诱饵”不动心;
过度高于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高利率回报,往往是没有合法集资吸收存款的主体抛出的诱饵。由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集资风险较大,一旦行为人资金链断裂,“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存款”和“投资”很可能石沉大海。
二、老大“实力”不拜;
行为人人为夸大还款能力和还款能力,往往通过装饰“门面”来说服“受害者”。广大群众在投资时,要充分了解主体的背景、资质、可信度,保持冷静的头脑。
第三,“官方”背景不迷信;
一些行为者抓住公众对国家的信任,以政府、国企、军队等名义非法集资。公众应严格审查其资质,不要轻易相信犯罪分子的“片面之词”。
四、“合法”存储不马虎;
我们不应该相信行为人声称自己的保管行为合法的说法,应该经过严格审查,明确判断后再做决定。
第五,熟人“热心”,不轻信;
一些特定借款人或不特定借款人,在前期获得一些回报后,往往会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存款”或“投资”。没有独立判断能力的人,尤其是老年人,容易跟风。
作为企业家,为了避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融资过程中:
1.尽量避免非法民间借贷,尤其是大量类似吸收存款的行为。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其他机构,即使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也无权从事吸收存款业务。从事实体经营和服务行业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当然没有资格吸收公众存款。
2.如果需要向社会公众借钱融资,也要避免向社会宣传,不能以投资项目的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宣传。确需进行融资的,应当向特定范围内的特定对象借款。
3.建议融资贷款尽量以银行利息为准或略高于银行利息。千万不要承诺高息贷款,还本付息。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为参照标准:
借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如果真的要高息借款,高息也要分成正常利息和融资服务费或担保费。
4.对于已经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首先应当停止非法吸收存款活动;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按比例按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或延长一定的还款期限,并与贷款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5.精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帮助他人非法集资的,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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