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珠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民孙先生近日接到一家运营商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他,套餐升级后可以免费领取一部市场价2000元左右的手机。孙先生收到手机后,发现自己办理的是一款理财合同产品。新手机号的月租费是128元,连续三年不变,同时需要冻结支付宝里的4200元。媒体调查发现,仍有不少人在收到手机后被诱导办理高价套餐,有的商家甚至捆绑理财产品,让用户在网上借款。
“免费”的背后充满了算计,它盯上的也是人性的弱点。你看,反正要交手机费,还能白送一部手机,不是很划算吗?况且明明是花了更多的钱,却说是“套餐升级”,也是很高的...面对这样的营销策略,如果普通消费者稍有动摇,恐怕马上就会被钻空 son,成为运营商套路的目标客户。
一般来说,很多人遭受这样的损失,往往会自认倒霉,责怪自己贪小便宜,往往会郑重提醒有关各方,在办理各种通信业务时,要擦亮眼睛,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当然,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面对各种营销套路。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商家挖的“陷阱”。然而,问题显然不止于此。很多“坑”往往是商家故意挖的,消费者擦亮眼睛也无法完全避开。单纯强调擦亮眼睛,难免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以“免费手机”为例,运营商的客服往往精准到常年定制套餐的老客户,在这样的时候升级也是一种隐晦的说辞,很容易让消费者放松警惕。而且在普通消费者的理解中,商业赠品等做法自有其道理,并不新鲜。这些都使得类似的商业操作更不容易引起警惕。
一言以蔽之,消费者看中了免费手机,而商家则盯上了整体消费提升和不断扩大的消费金融业务。据该消费者透露,为了获得免费手机,消费者往往会冻结支付宝或余额宝的一部分。但按照约定,应该是理财合同分期产品。虽然金额不大,但是如果消费者没有检查,或者因为疏忽导致逾期,后果还是很严重的。不仅可能会收到电话、短信、信件、诉讼等不同形式的欠款,还会产生相应授信额度被封等负面后果。
这其实是一种隐性消费。表面上看,协议写的很清楚,但是消费者在签协议的时候,商家不会明确告知这些东西,导致消费者被套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民法典》第496条也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未注意或者未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这也意味着,面对商家故意隐瞒部分信息的诱导消费,消费者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寻求撤销相关内容。对于商家的这种做法,相关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依法处理。监管的责任不仅要体现在对消费者的提醒上,更要体现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积极回应上,体现在对层出不穷的商业行为的日常监管上。
经济复苏和市场复苏的关键是恢复和扩大消费。消费者的信心从何而来?来自规范诚信的市场,来自高效及时的监管。如果任由各种套路一次次透支消费者的热情,不仅会消耗消费者的具体消费行为,还会抑制整个市场的繁荣。(龙支竹)
来源:光明。com-Time评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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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免费领手机是啥套路,网络上免费领取手机的是真的还是假的":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7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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