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公安在线消息,4月30日上午,砀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砀山警方侦破的一起恶势力集团“套路贷”刑事案件。以曾、向、叶为首的3个犯罪集团实施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非法获利33.7万余元。主犯曾、项、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六个月、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8万元、6万元。其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从一年到六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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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2020年4月砀山诈骗案,砀山黑恶":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0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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