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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贷款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7日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小额贷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金融产品。”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约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在实践中,部分地区存在片面追求贷款规模和覆盖面、信贷单位风险评估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滥用、被挪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非消费领域等情况,容易出现因贷返贫现象。因此,应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做好金融扶贫风险防控,坚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的原则,因地制宜提供信贷支持,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通知》提出了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两手抓、两手促进,即一手抓精准投放,能贷尽贷,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要以规范和改善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为重点,不能片面强调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避免贫困户负债过高。

二是重申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坚持“5万元以下、3年以内、无担保无抵押、基准利率贷款、财政贴息、县建设风险补偿”的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的扶持对象应包括已脱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至65周岁。扶贫小额贷款、贷款展期和展期政策在扶贫期间保持不变。

三是强调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要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放贷、指标互换等形式交给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

第四,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明确了扶贫小额信贷续期和延期的条件和时限。要求妥善处理逾期贷款,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规模,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和程序。对已发放且不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加强监管,建立台账,分类发放。

五是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和逾期贷款处置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地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好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加大交流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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