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9月8日讯(本网记者宋)9月8日,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黑重点案件,以及全省有影响、有代表性的涉黑案件。
这些案件包括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涉黑团伙在短短10个月内非法获利28.43亿元。有一起兰州段某某等17人参与的有组织案,贪污银行高管放贷,将小额贷款公司做强做大。目前,该案已造成19名银行工作人员因涉嫌非法发放贷款被采取强制措施。兰州新区还有薛某某等2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先后成立十余家空空壳公司,参与兰州新区多个项目。在没有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建设造成12000多亩土地被毁,其中耕地3900多亩。
同时,这批发布的案件还包括嘉峪关的郑某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们利用委员、工商联委员的身份,建立关系网,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张掖生猪销售垄断案张某某等27人涉刑事案件,临夏6家民营医院通过恐吓、胁迫患者接受无手术指征的手术项目,骗取或勒索财物等方式,形成涉恶势力犯罪集团。
对于这些案件中存在的管理问题,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已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整改落实,有力促进了行业清源。
新闻发布会现场
1.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
【基本案情】2018年3月,王伙同他人在杭州成立网贷公司,专门从事网络借贷,并招募技术人员从事软件开发、业务推广、贷款审核等业务,开发推出“网牛”等21款网贷APP软件。为及时追债,规避催收风险,王将催收业务“外包”给多家催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催收业绩支付佣金。王指使催收公司利用信息网络,对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骚扰、威胁、恐吓等手段催收债务。同时,他对藏品的性能进行评估,按比例支付费用。该犯罪组织通过非法收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诱骗被害人进行网络借贷、多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了组织架构清晰、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197.6万条,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签订借款合同336万余份,不到10个月非法获利28.43亿元,波及30多个省份,受害者48万人,严重破坏了国家互联网管理、互联网金融管理和社会生活秩序。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3日提起公诉,法院于7月9日至11日开庭审理,未宣判。
【典型意义】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套路贷”犯罪,涉案人数众多,受害人复杂,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已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过程中,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高度重视,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定王等19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其余136人按普通刑事犯罪处理,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42人不起诉。以此案为切入点,省检察院对互联网经营、网络金融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分别向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有力促进了行业出清,推动了社会治理。
2.嘉峪关郑某某等2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基本案情】1984年以来,郑某某带领多名老乡在嘉峪关市从事收购“碎铁”生意。他通过拉拢腐蚀,用围攻、阻挠等非法手段赶走竞争对手,垄断生意。从2002年开始,成立多家公司,招募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规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敛财,逐渐形成一方独大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嘉峪关市。为非作歹,压迫伤害百姓。涉嫌罪名44项,涉及行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14项罪名。涉案人员53人,涉案金额10多亿元,造成7人轻伤、10人轻伤,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多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该案于2020年8月10日由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该组织成立之初,主要以行贿手段攫取项目,垄断废钢渣回收项目。随着经济实力的壮大,以利益输送为手段,招募腐败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同时,郑父子利用其和工商联成员的身份,在当地建立了广泛的人际关系网,肆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违法建设了大量工厂、商场和居民楼达20年之久。
该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省市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省检察院指定临洮县检察院异地审查起诉。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介入侦查,提前引导取证。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问题,省检察院向省住建厅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加大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建筑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严肃追究监管人员渎职失职责任,有力推动了“行业清障”。
3.张野、张某某等27人涉黑案。
【基本案情】2004年,张某某、吴某与他人合伙购买了张掖市某联合肉联厂(后更名为肉联公司),开始从事生猪屠宰业务。2004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当地政府开展整治生猪屠宰专项工作的便利,张某某为其手下3人取得执法证,混入政府联合执法队伍,阻止当地农村市场生猪肉进入城镇市场。2009年至2019年,为达到垄断猪肉市场的目的,利用公司作为当地唯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强势地位,组织成立“地下执法队”,以殴打、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阻止外地猪肉进入市场,形成累计销售额1.8亿元的垄断经营。该组织涉嫌21项犯罪事实,涉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诈骗等6项罪名,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和市场管理秩序。2020年7月5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本案是我省查处的市场监管领域黑恶犯罪。由于缺乏日常监管,一些不法分子以合法公司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逐渐得势,形成行业垄断和非法控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结合本案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省检察院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从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检察建议发出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约谈6个市州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4.兰州段某某等17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2009年以来,段某某先后成立了贸易公司、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5家公司。通过拉拢腐蚀银行高管,先后从22家银行机构骗取贷款3.08亿元,从事高息放贷活动,非法获取高额利息。为追讨债务,招募王某某等17人,采用非法拘禁、威胁恐吓、强行转移或强行转让房产等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涉嫌犯罪88起,涉及高利贷、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8项罪名。非法敛财3.03亿元,作案10年,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金融和社会生活秩序。2020年8月11日,该案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提起公诉。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以高息分红为诱饵,腐蚀银行高管,骗取巨额银行信贷资金高息放贷,暴力催债的黑恶犯罪案件,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目前,已有19名银行工作人员因涉嫌违规发放贷款被采取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积极介入指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案件评审会,确保该案在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内成功起诉,体现了严法、快侦、快诉。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重大业务管理漏洞和风险问题,向6家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效防范风险。
5.临夏六家民营医院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基本案情]2013年以来,杨某某、黄某某、林某某先后分管经营临夏协和医院、临夏同济医院医院、临夏华山医院、临夏医院、临夏现代妇科医院、临夏新阳光男科医院等6家民营医院。在所谓的营销或“开发”过程中,他们雇佣没有医疗资质的人作为医务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和微信聊天渠道传播虚假医疗广告。在诊疗过程中,通过篡改医疗数据、虚构夸大病情等手段,诱骗患者接受治疗。手术中,以恐吓、胁迫等手段强迫患者接受无手术指征的手术物品,骗取或勒索财物。三个犯罪集团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6项罪名,涉及涉嫌犯罪事实180余起,非法获利279万余元,受害群众近千人,社会影响恶劣。该案于2020年5月30日由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已分别开庭审理并择期宣判。
【典型意义】该案是我省查处的一起民营医院涉嫌黑恶势力案件,社会关注度高,警示意义深刻。案发后,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把握“严打”和“精确打击”两个标准,坚决打击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建议公安机关对14名普通员工取保候审,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民营医疗机构审批监管不严、医疗乱象、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等问题,向各地医疗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专项整治。以这6家民营医院暴露出的问题为切入点,省检察院向省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主动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创建平安医院,优化就医环境”专项行动。
6.兰州新区薛某某等2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基本案情】2011年以来,薛某某先后成立十余家空空壳公司,参与兰州新区多个项目。在没有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建设造成12000多亩土地被毁,其中耕地3900多亩。薛某某等人利用伪造的预售许可证销售违法建设的商品房,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施工队乱采滥挖,随意殴打阻拦的村民,非法采砂金额达8000余万元;违规建设管护室2000多平方米,国家赔偿560万元。该组织无辜殴打欠薪农民工,肆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恶贯满盈,欺压百姓,严重干扰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该组织涉嫌违法犯罪事实20余起,涉案人员23人,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10项罪名。该案于2020年3月9日由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薛某某等23人有期徒刑23年至1年不等。
【典型意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新区办理的首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案件侦查前期,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拓宽侦查视野。有人建议,将一起初步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普通刑事案件,改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鉴于该案造成大量资源破坏、土地损毁,兰州新区检察院向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监管部门整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依法履职。同时向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大限度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以此案为契机,省检察院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严格控制审批权力,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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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甘肃省检察院公布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涉黑团伙10个月获利28亿余元致48万人上当":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28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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