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农村部最新农情调度,目前,全国秋粮收获已达50.4%,进度与去年基本持平。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全年粮食产量有望高位增长。图为9月16日,在吉林永吉县万昌镇张泉家庭农场,农民将收获的水稻转移到拖拉机仓库。新华社记者张楠图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10月16日是第40个世界粮食日。今年粮农组织活动的主题是“共同成长,共同繁荣,共同持续,用行动创造未来”。16日那一周是中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保中国饭碗,共筑全球粮食安全”。
环顾世界,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背景下,中国始终保持了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其中粮食和农副产品的稳定供应功不可没。
“洪范八策,食为先政。”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要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除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保障食品供应,杜绝餐饮浪费,坚决遏制粮食企业腐败尤为重要。
2019年8月,陕西省粮食局原局长吴新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在此之前,他曾接受请托,对给予华县中央储备粮的4500万斤储粮指标予以照顾。湖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俊平、原副总经理刘违反决策程序,忽视资金风险,造成国家利益损失8.5亿余元。他们因犯国有公司人员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五年监禁和三年零六个月监禁...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粮食领域腐败案件,以铁的纪律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虚开结算凭证,虚增重量,虚构交易,粮库负责人和检验员通过“虚开”收款的方式收购粮食。
由于防火、防水、防盗的需要,大型粮仓往往位于远离闹市的空空旷地带。天然的隐蔽性容易留下监管死角,让一些偷梁换柱的“内鬼”有恃无恐,产生了套取国有资金的鬼主意。
明光桂花收储仓库位于安徽省明光市,由安庆市粮食仓储中心直接管理。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明光桂花收储仓库原负责人、重量检验员陈卫国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131.4万余元,其中47.4万元。
2015年11月下旬,粮商吉某向陈卫国提出在运送粮食时虚增粮食重量,并承诺将骗取的国家粮食收购资金支付给陈卫国。于是对嵇的27车粮食做了手脚,每车充气3至9吨。扣除水杂项,他虚增粮食结算重量107.646吨,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共计29.7万余元,陈卫国分得24.4万元。在同一时期,陈卫国做了同样的事情。赵卖了七车粮食,每车毛重多了四吨。扣除水分后虚增粮食结算重量26.144吨,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7.2万余元,钱全部进了陈卫国的口袋。
他不仅夸大了自己的体重,而且陈卫国还加大了努力,发明了一项交易。他以单位需要解决工作经费为由,找人提供了几份身份证和银行卡,并虚开了4张39.25吨粮食的收购结算凭证,后来全部进了他的个人账户。
得手后,与仓主明光市桂花面粉有限公司法人杨、收购保管人刘合谋,慷慨地按粮食收购总量的3%开具粮食结算凭证。陈卫国虚开10张粮食收购结算凭证,金额共计303.184吨,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共计83.6万余元。
2020年6月29日,陈卫国终于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以旧换新、空 in 空 out、虚报损失等都是典型的腐败手段。
2014年至2018年,四川省青神县粮食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永红指使时任财务科长的郭秀群,利用职务之便,在稻谷轮换业务中采取截留、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88万余元,并作为公司表外资金保管。其间,两人共同挪用公司表外资金33万元,陶永红个人挪用公司表外资金10.34万元。这个案例相当典型,暴露了国有粮库腐败的三个衡量标准:以旧换新、空 in 空 out、虚报亏损。
按照相关规定,粮库要定期轮换储备粮,也就是卖旧粮买新粮。前者市场价格低,后者市场价格高,让别有用心的人留了下来。陶永红等人在粮食轮换中采取“以新换旧”、“以次充好”等方式赚取粮食差价。2016年底,粮商李找到陶永红,希望购买一批存放在粮库的粮食。陶永红趁机提出,事后要从李那里买回一些陈粮。这896吨“周转粮”让陶永红收了20万,但这批老粮因为多项指标不合格,只能用来生产饲料,也没人过问。
2016年底,陶永红等人将1047吨市级储备粮移至另一粮库“以旧换新”。陶永红等人煞费苦心,不仅抄了当年卖粮农民的名单,还编造了一些不存在的人,伪造会计凭证。2017年11月,这批储备粮要按要求进行轮换。陶永红安排郭秀群制作虚假销售合同,将不存在的“空气粮”销售给四川鲁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因为没有粮食,购粮只是在账面上“走一走”。“空 in 空 out”,让陶永红等人收取差价31万余元。2018年,他们又故技重施,在一批3100吨县级储备粮中,骗取国家近23万元。
“谷物损失上限是3%。稍微管理好一点,损失可以控制在1%以内。”青神国家粮食公司某粮库仓库保管员介绍。2014年至2016年期间,陶永红、郭秀群利用轮换差价和亏损造成的盈余,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套取资金18万元。
2020年7月29日,陶永红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郭秀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为什么看似简单笨拙的操作一次次成功?青神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罗表示,县粮食主管部门理应对储备粮的储存、质量、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但相关人员视而不见,监管不力。市级储备粮运了近一年,空仓库一直没发现。青神县国家粮食公司的一位仓库保管员也从侧面支持了这一观点。“粮食局下来检查,基本就是走一走,看看材料。这么多年都没发现问题。”
不仅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内部规章制度也只是纸上谈兵,无法执行。据了解,陶永红的“一字一句”和“三件大事”往往没有经过集体研究,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无论是新旧粮的区分,还是粮食质量等级的识别,都只是由粮库工作人员根据经验进行判断,提供了一个人工操作空。
一旦责任弱化,难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腐败风险也会加大。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该公司党支部成立于2017年,但在2019年6月之前,支部没有开展任何工作,“三会一课”的记录都是后来编造的。
粮企一把手底线失守,任性用权危及粮食安全。
9月2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37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17年1月,孟祥久利用担任吉林省舒兰市委书记、吉林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吉林省粮食局副局长、吉林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人员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包、企业经营、工作安排、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2007年至2014年,曾担任吉林粮食集团金谷有限公司法人、吉林粮食集团酒业公司经理、吉林粮食集团营销公司经理的王为提拔调整,向时任吉林粮食集团董事长孟祥久行贿37万元。
这几年孟祥久不是粮企一把手。2019年5月5日,四川省粮油批发中心直属库院主任、粮油公司原董事长樊胜良在一次家庭会议后决定投案自首,并主动来到四川省广元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当兵的他,从一名普通士兵逐渐成长为一名正规的团干部;作为国企“掌舵人”,他没能逃脱不法商人的“围猎”。经查,2009年至2015年,樊胜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64万元。
此前,建筑商人王通过浙江老乡聚会认识了樊胜良,拿到了图书馆直属的一些工程。在樊胜良的帮助下,2009年,王成功拿下总价约200万元的食用油罐项目。王的“好意”不断表示,樊胜良的“礼尚往来”也多次得到照顾,最大一笔工程结算资金达到3800万元左右。
儿子是樊胜良的一块心病。早年,由于工作繁忙,疏于照顾,儿子范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直到大学毕业,范来到成都一家银行工作,一家人才团聚。好景不长。2014年前后,范因投资失误导致资金链断裂,背负债务3000多万元。
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樊胜良提及儿子需要偿还债务,向王借款170万元。名义上是借的,但没有履行借款手续,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资金利息。王心里很清楚,这其实是为了兑现自己过去的承诺。考虑到樊胜良之前帮了自己不少忙,他大方地付出了。事后,王告诉办案人员,他当时的想法是,樊胜良帮了自己,要钱就还,不要就送。
2020年5月27日,樊胜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依法上缴国库。
加强监管,勇担责任,严把进货验收关,确保入库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金秋时节,谷米飘香,也是一年的收获时节。农业农村部最新农情调度显示,全国秋粮收获已达50.4%,进度与去年基本持平。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全年粮食产量有望高位增长。预计平均亩产增加近2公斤,总产量连续6年稳定在1.3万亿斤水平。
一个月前,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查表,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不放松,坚决守住“卖粮”底线。
在“落实责任、筑牢底线、切实抓好政策收购”方面,强调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价格标准,不得压价、提价,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严把进货验收关,加强进厂粮食检验,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要严格规范入库清单、质量检验单等采购凭证相关信息的记录和留存管理。
粮食系统的腐败问题令人担忧。据浙江省开化县经信局粮食管理科科长严辉介绍,粮食系统主要存在以下风险点:一是质检风险,定向检查当地优质粮食抽样验收,使不合格粮食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二是订单补贴风险。在农民购粮过程中,审核不严,与农民达成合作意向,默许农民通过异地购粮完成订单并领取政府订单补贴;三是存在账实不符的风险,在粮食库存统计账中虚列库存,未及时核销粮食的损耗和损失,有时购销不入账,等等。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监督职能,聚焦粮食储存和流通的具体环节,督促职能部门守好“责任田”,管好群众的“粮袋子”。各级相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把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落实、促进提升发展的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加强政策落实。
“富足是昂贵的,道歉是廉价的。”长期以来,粮食储备的宏观调控功能一直是中国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一方面以最低收购价启动收购,防止“贱粮伤农”;另一方面,通过拍卖政策性粮食,投放储备轮换粮,不断向市场投放粮食,防止“米贵伤民”。正是“购、储、调、销”这“四字定式”守护着14亿人的饭碗,绝不能让“蛀虫”毁掉我们来之不易的收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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