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威远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赶超发展,切实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创业带动更高质量就业和充分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现将威远县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和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发放的范围和条件
(一)个体创业贷款发放范围和条件:在威远县范围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网商、农村个体户、贷款买车从事出租经营的个人、贷款买车加入网络平台的专职司机。
(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范围和条件: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不含大学生村官、归国留学生、返乡农民工、网商)达到现有员工(含新招用人员)15%(100人以上企业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应无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借款人,不得在同一贷款期限内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贷款,按个人贷款政策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合伙形式贷款)。
二、贷款金额和期限
(1)贷款金额。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可根据合伙企业家人数适当提高,最高不得超过合格个人贷款总额的10%。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借款人个人申请,提供经营情况说明并经经办行批准,可展期1年;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三,贷款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250BP(贷款基准利率+250个基点),LPR-150BP(贷款基准利率-150个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第四,贷款担保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威远丁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作为反担保人的第三责任人是威远县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官员或有稳定收入的国企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在金融体系内,除房贷(住房公积金贷款)、车贷、信用卡外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未为他人提供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担保和创业担保贷款,信用状况良好。
1.新发放10万元(含10万元)及以下贷款免担保,直接在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果夫妻双方征信良好,银行会承担赔付风险。
2.贷款15万以上,有正规公职人员或产权清晰、无抵押、涉及诉讼的房产(估计价值30万以上的商品房或商铺)进行反担保。
办理贷款反担保时,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均须到担保公司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
借款人应提供以下信息:
1.借款人配偶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结婚证。
2.借款人夫妻个人信用报告。
反担保人应提供以下信息:
1.反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2.反担保人身份证和工资卡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和工资卡复印在同一张)。
3.反担保人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4.反担保人夫妻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灵活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动词 (verb的缩写)贷款所需材料
(1)基础材料
1.个人商业贷款申请人: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结婚证。
(2)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需要填写的表格:《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合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申请书》。
2.小微企业申请人: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原件、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吸引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单或工资支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出具的不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函原件、合格的反担保措施以及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机密材料
在提供基本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身份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员退伍军人:退伍证或转业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刑满释放人员:相关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专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6.返乡创业农民工:县劳务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7.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原件。
8.网商:实名注册系统、第三方网络平台注册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状况的材料。
9.农村个体户: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营运、购车证明材料;网约车平台专职司机需要提供“双证”等证明材料。
11.上述人员合伙创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2.小微企业:产权清晰、无抵押、无诉讼的不动产。
不及物动词贷款处理的时间、地点和流程
(1)处理时间
2023年2月3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搬运地点:
威远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号,人社就业综合受理窗口。
(3)贷款处理流程
1.贷款申请。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或企业借款人自行在威远党政网(http://www.wyxdjw.gov.cn/)打印并填写相关表格,持相关材料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贷款。
2.贷款接受审查。县就业服务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以部门发函方式审查借款人资格,向担保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
3.贷款处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担保机构应配合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相关资料、资信状况、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和审查。对符合担保和贷款条件的,经办银行应分别与担保机构和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和贷款合同,并按合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不符合担保和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七。其他解释性事项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个人信用信息良好。
(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累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3次的,不得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网商须从事网上业务12个月以上,月营业额不低于3000元,信用良好,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达到95%以上。
(4)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基层项目人员)和退休人员报考,严禁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报考,严禁公益性岗位在职人员和在县聘用的临时人员报考。
(5)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的行业为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产业政策外的所有行业,不再受微利项目限制。
(六)财政贴息是“先付后贴”,即贷款人从获得贷款之日起,根据借款合同提前支付利息,在中央贴息资金到位后给予贴息。
(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贷款申请人,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通过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考试、自主创业等方式(指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的,就业后次月必须还款。
(八)所有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经查实的,取消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已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追回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贷款申请人可通过威远人社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威远党政网下载相关表格。
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3日
来源: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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