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将于明年初实施,已经直接明确的对高利贷说不。根据《民法典》合同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息借贷,借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近日,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原有以24%、36%为基础的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不再适用。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那么问题来了。贷款后的法定利息怎么规定?
我们特别整理了适用于最新利率的借条版本,供您参考和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借据
因工作需要,我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的方式,从张三(身份证号:3422201 * * *)处获得贷款人民币5万元整。贷款期限五个月,月利率1%(百分之一),于XX年XX月XX日一并还清本息。如果到期未还清,愿意按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LPR)的4倍支付逾期利息。以此为基础。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342201**)
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联系方式:188***
2020年XX月XX日
借据
为购买房产,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张三借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月息1%,于XX年XX月XX日到期支付本息。如贷款逾期,愿意按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LPR)的4倍支付逾期利息。以此为基础。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或债务人)违约,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守约方(贷款人或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上注明的双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可以作为法院送达催款函、对账单、诉讼文书的地址。因地址有误或者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相关文件、诉讼文书未实际收到或者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件、诉讼文书的退回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
地址:×××××
Xx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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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借贷利率调整,利息调整借贷差":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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