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小贷公司协会向全行业紧急发文,号召小贷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协会、专家学者和一线人员,共同探讨小贷行业贷款利率定价问题。
9月9日,证券时报记者获得一份广东省小贷协会的行业影响报告,报告显示,小贷行业需要监管,确认为正规金融机构的“身份”。
迫切需要确认法律地位
据央行统计,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333家,同比减少464家,贷款余额8841亿元,同比减少400亿元。
民间借贷利率红线下调对小贷行业有什么影响?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广东省小贷协会对100多家小贷公司及其客户,即40多家小微企业和30多位自然人进行了摸底调查。
小贷公司最关心的是小贷公司是否应该适用最高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一方面,2008年央行和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并未将小额贷款公司列为“金融机构”,而是《金融机构代码》、《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统计制度》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由于目前定位不明确,81.63%的受访小贷公司表示将暂停发展新业务。”
“小贷公司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小贷正在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建议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明确小贷公司为“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正式确立小贷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地位。
小微个人贷款比较难。
研究报告显示,决定颁布后,大部分持牌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持观望态度,90%的小贷公司表示已暂停大部分业务。
小贷公司暂停业务,导致调查中82.14%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贷不到款。
例如,在调查中,一位35岁的农田租户钱先生在广东清远租赁了30亩农田,用于种植超市所需的水稻。因为商业周,他转到E小贷公司申请了30万的商业贷款,月息1.5%(即年利率18%)。但由于《决定》的颁布,小贷公司暂停了新业务,阻碍了钱先生购买化肥农药,影响了水稻种植。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小微企业和自然人难贷,民间小贷也难贷。比如一家民营小贷公司F,主营过桥贷款、抵押贷款、经营贷款。成立至今,通过正规渠道解决了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年利率13%~15%。但决定颁布后,F公司原来的合作机构全部停止放贷,只能考虑向私人个人借款,但借款年利率高达28%,比正规渠道高出一倍。
本文来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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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民间借贷利率红线之辩,民间借贷调整利率":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10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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