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杨林
编辑|彭
热门的互联网存款产品被猛踩“急刹车”。
2020年12月下旬,蚂蚁、JD.com等多家平台推出线下互联网存款产品,引发热议。(详见报告:互联网存款巨变)
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10家平台,如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陆金所、天星金融(原小米金融)、滴滴金融、360财富、美团金融等。,已经将新用户的相关产品下架。
产品下架的主要考虑因素是什么?互联网存款产品有哪些隐性风险?未来将何去何从?
2020年12月15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一次公开会议上谈到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存管问题。他认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的此类金融服务属于“无证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见报道:央行孙天齐谈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管。)就在一个月前,他就商业模式做了一次公开演讲。
当时业内将孙天琦的两次发言视为互联网存款产品将迎来严格监管的信号。
三天后,支付宝率先下架了此类产品。随后,包括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陆金所在内的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相继跟进,停止新增线上互联网存款产品和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相关产品仅对已经购买的现有用户可见。
不久后,支付宝总部所在地浙江监管部门发布通知,“叫停”互联网存管业务。
据财新报道,2020年12月24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存款市场的通知》,明确要求辖内银行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如已开展合作,即日起下架相关存款产品,终止合作。
互联网存款产品的诞生要追溯到2018年。当时,重庆富民银行与京东金融(后更名为京东数码支行)联合推出互联网存款产品。此后两年,多家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在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推出存款产品。
孙天琦透露,加拿大11家头部平台有在售存款的银行超过50家,其中大部分是中小银行。单户存款金额多在50万元(含)以下。
“银行青睐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主要是因为金融科技平台在分流、获客、降低成本等方面有优势,尤其是一些中小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指出。
2018年以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平台流量的加持下,实现了存款的快速增长。
以率先发展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富民银行为例。2018年末,该行吸收存款204.43亿元,同比增长396.31%,2019年末吸收存款289.63亿元,同比增长41.68%。
2020年第一季度,与多家互联网平台合作的吉林易联银行推出了互联网存款产品“一亿存款”,并在当年第三季度实现了存款余额的快速增长。
根据其2020年三季报,截至报告期末,该行拥有京东金融、陆金所、美团、小米金融等13家存款合作平台,线上平台存款210.07亿元。其中,自营线上存款70.75亿元,外部平台存款139.32亿元,占线上平台存款的66.32%,占全行各项存款的50.72%。
互联网存款产品=安全可靠?小杨是互联网存款产品的忠实粉丝。2019年年中,他开始通过京东金融App和度小满金融App购买辽宁某银行和四川某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产品。
“当时觉得产品收益比余额宝高,可以支持提前支取,靠利息,最重要的是有50万存款保险保障。"小杨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以辽宁某银行的一款五年期产品为例,年化储蓄利率为4.875%,而余额宝的年化利率不到3%。
除了自己买,小杨还向家里的亲戚朋友同学推荐互联网存款产品,给出的理由是“银行不太可能倒闭,比较安全”。
“银行存款总是相对稳定的”,中小银行从业者小许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他在多个互联网金融app上购买了多种银行存款产品。
“经历了P2P的‘雷霆’事件,我现在把闲置资金全部放在各种银行存款,年化收益接近5%。”小许说道。
小杨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虽然平台为新用户下架了互联网存管产品,但老用户仍然可以继续购买这些产品。他正在考虑是否在产品完全下架之前再买一些产品。
像小杨和小许这样热衷于互联网存款的储户并不少见。去年12月中下旬各平台下架互联网存管产品期间,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很多支持互联网存管的评论。
“现在在哪里可以买到这些产品?”
“虽然是通过互联网金融App买的,但是存款最终存在银行还是比较靠谱的。”
“反对,给银行提供接口是好事。为什么要禁止?”
互联网存款产品的火爆反映了大部分储户的心态——银行存款等于安全。然而,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
从产品形态来看,互联网存款产品本质上类似于银行的前端网点。产品和服务由银行直接提供,各种互联网金融app作为信息展示平台。用户购买的话需要开通银行的电子账户。
“高存款储蓄率”的背后,匹配的是“高风险”的投资项目。
“中小银行必然追求高收益资产,将高风险项目与高利率匹配,导致资产端风险增加。一些中小银行在互联网平台上高息吸收存款,并向平台支付“分流费”,进一步推高其负债的资金成本,这将刺激银行寻求高收益资产,并将资金投入高风险领域。长期来看,高度依赖互联网平台存款的中小银行的资产质量也将受到考验。”孙天琦说。
“理论上,50万元以下的银行存款有存款保险保障。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包商银行是第一家被存款保险基金处置的银行,但并不代表存款保险基金以后也会这样处置问题银行,存款保险基金也不一定一直有这样的实力。不能盲目认为银行存款绝对安全。”一位银行风控从业者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对于个人储户来说,互联网存款产品也可能存在不合规的操作。孙天琦指出,“在没有得到客户充分授权的情况下,一些互联网平台实际接触了客户的个人认证信息和金融信息,相关信息可能被平台和银行共享,侵犯了客户的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储户会混淆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和“理财产品”的概念,互联网存款产品在滴滴金融、度小满金融等平台的“理财”频道上也有展示。
“存款就是你和银行有借贷关系,银行欠你钱,它保证本息。但是理财产品就是你把钱委托给银行,让银行投资,给你一些利息,但是风险自担。”某国有银行人士表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大趋势是破汇,也就是不承诺“保本保息”,这也是高年化收益率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受欢迎的原因。
这种“理财”和“存款”的混淆,可能会侵害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孙天琦在公开发言中指出,“部分平台的产品分类展示不规范,存在误导宣传。比如某平台界面使用了‘定期精选’的分类术语,其实相关栏目除了定期存款,还包括理财、基金、保险等投资产品。使用了‘定期’存款产品的通用术语,将存款与其他投资产品混在一起,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是极其容易混淆的。”
从宏观角度来看,互联网存款产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从承担风险的角度来看,金融资产不是谁持有,谁来承担风险。有些资产对持有人来说风险较低,如储蓄存款和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基本由财政部门承担(其中主体部分最终由政府承担)。”2020年11月,央行行长易纲在署名文章中指出。
“互联网金融app都是和少数银行合作,和支付宝等平台类似,用户量很大,几亿。通过互联网平台,用户存款流向少数中小银行,其他不使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银行会分流存款,导致其他银行存款不足,打破银行存款平衡。银行经营主要从存贷差中获利。银行需要有足够的存款来放贷。其他银行存款不足会引发连锁反应,最终导致社会融资供给不足。”财经评论员宋指出。
互联网存款产品未来何去何从?
“银监会支持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网上存款业务。”2020年12月31日,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回应了银行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互联网平台的现象。
银监会指出,“商业银行推广网上存款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尤其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销售存款过程中,合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理不审慎、消费者保护不足等问题。我们已经标准化了。"
银监会还透露,近日,已会同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将本着问题导向、有序规范、风险防控的思路,推动该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相关信息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银行数字化转型,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平台合作是大势所趋,与其‘疏’不如‘堵’。市场监管未来给互联网存管业务发展一个清晰的边界,让平台和机构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也是一件好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宝、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等互金平台上利率较高的互联网存款产品有望纳入自律机制管理。
据了解,目前通过该平台销售的所有存款产品均为个人定期存款,以三年期和五年期为主,三年期和五年期最高利率分别为4.125%和4.875%,接近或达到国家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
2020年12月底,负责制定月度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发布了新修订的工作指引,扩大了会员类型,允许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互助金融平台等机构作为“特别会员”参与,并成立了新的存款工作组,这意味着存款利率自律管理将继续推进。
新《工作指引》显示,特别会员是指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从事借贷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组织,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等为存贷款业务提供展示平台的机构。特别会员有权自愿参加和自由退出自律机制,并可以参加自律机制开展的培训、研究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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