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生意失败负债累累,于是利用交加盟费的机会,提出通过绑定微信“亲戚卡”来交加盟费。拿到别人的手机后,他偷偷申请了网贷,然后把钱转走了。近日,这起冒用他人手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网贷、转账的盗窃案一审被山东省禹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老王(化名)和妻子常年在虞城经营红茶生意。有一天,一条短信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您的后缀为* * * *的银行卡消费5712元。”老王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没有用银行卡,为什么还要提示要钱花?于是,他来到附近的银行网点了解情况。
“系统显示你银行卡支出5712元,用于自动归还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向老王解释。这让老王更加疑惑,因为他根本没有申请过贷款。
“银行卡是丢了还是借了,手机是丢了还是借了……”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示下,老王突然回忆:就在上个月,因为需要绑定微信“亲戚卡”,年纪大了操作不了,就直接把手机给了租户张。其间,张某还拿手机刷过脸。
原来,2019年9月以来,张某一直租住在雨城某小区老王夫妇的房子里。他们相互熟悉,但了解不深。
张一直靠打工谋生。为了多挣钱,他高息借钱收本金做生意。但由于经营不善,生意以失败告终。张不仅把借来的钱都赔光了,还欠了不少外债。
为了按时偿还欠款,张某开始利用自己、亲戚以及身边其他人进行借款,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归还之前的欠款。但尽管如此,高额的欠款加利息完全超出了张的还款能力。接踵而至的还款提醒让张感觉压力很大。
在不了解张某情况的情况下,2021年10月,老王邀请张某加入红茶生意,加盟费2.8万元。此时,负债累累的张脑子坏了。他假装同意加盟红茶生意,提出通过绑定老王和老伴微信的“亲戚卡”来缴纳加盟费。当时老王夫妇对“亲戚卡”并不了解,但经过张某的一番劝说,他们放下了戒心,认为绑定“亲戚卡”后,自己的消费从张某的银行卡中支付,于是同意了。
张某拿到老王夫妇的手机后,没有绑定“亲戚卡”,而是办理了网贷,并谎称是需要确认、刷脸时需要绑定“亲戚卡”,拿着手机刷脸。借款发放到老王账户后,张某通过事先掌握的支付密码将资金全部转入其账户,并删除了借款信息、转账通知等内容。
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12月22日,在老王夫妻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采取上述手段,冒用两人身份,共借款14.9万元,其中13.7万元转入其账户,老王账户只剩1.2万元,使老王误以为收到了部分加盟费。
“我真的没有办法,只能用你的手机借钱,我一定会按时还的。”在老王的追问下,张某交代了事情的原委,老王夫妇决定报警。
今年3月,禹城市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将该案移送禹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禹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禹城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价值13.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司法网络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盗用他人身份贷款犯罪么,冒用他人身份证租房会怎么样":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09164.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