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在全面拥抱金融科技。一方面是快速推广移动支付。从水土不服到现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扛起了“攻城略地”的大旗,培养消费者的支付习惯。
另一方面,香港也在鼓励建立虚拟银行,放开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的参与限制,为银行客户提供新的体验。近日,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林表示,推动香港虚拟银行发展得到广泛支持,HKMA希望在今年年底或明年第一季度向虚拟银行发放牌照。
与此同时,5月30日,香港金管局发布了《虚拟银行认定指引》修订版,并已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HKMA对相关规定的修订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均可在港申请持有和经营虚拟银行”。业内人士直言,虚拟银行是香港金融科技发展的一大进步,能真正推动普惠金融。
什么是虚拟银行?
近年来,香港金融科技发展强劲。去年,HKMA推出了七项措施来发展金融科技,其中之一是修订虚拟银行的认可准则。虚拟银行可以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所有的银行服务,这就需要运营商具备很强的金融科技能力,包括大数据分析、eKYC、人工智能等等,这些都将进一步提高。
此外,HKMA还推出了“银行易”,鼓励简化银行业务,包括网上贷款。HKMA指出,在香港引入虚拟银行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借助其信息技术平台,促进金融普及,降低吸引新客户的成本。
所谓虚拟银行,一般是指没有物理网点,只依靠互联网或手机提供服务的银行。一般针对个人和中小企业客户,早些年在德国、英国、日本等海外市场已经出现相关银行。今年第一季度,HKMA就《虚拟银行认定指引》修订稿进行了市场咨询。
据悉,HKMA在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来自25个回应者,包括香港银行公会、接受存款公司公会和消费者委员会。所有受访者均支持在香港引入虚拟银行,而大部分受访者同意虚拟银行应遵守适用于传统银行的同一套监管规定。没有人表示反对允许金融和非金融公司在香港经营虚拟银行。
“预计虚拟银行的出现将使银行能够为更多的公民服务,并使金融服务更受欢迎。我相信这些银行可以与传统银行合作,为公众服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说。以微众银行为例,希望香港借鉴其优势,在平衡金融科技应用、“风险为本”监管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普惠金融。
WeLab创始人兼CEO龙沛智认为,市场需要引入竞争来加速发展,引入虚拟银行将给香港市民带来更好的金融服务选择。近期,传统银行正在积极探索数字化,但由于技术开发成本高,在产品创新速度和服务灵活性方面仍有欠缺。金融科技和传统金融业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的。“香港政府希望借助科技进一步扩大银行服务的覆盖面,吸引越来越多的金融科技公司来港发展,以B2B的形式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分析认为,持有香港虚拟银行牌照的企业具有国际资本市场和吸引海外资金的优势。同时,在产品和服务方面,除了自营金融产品,金融科技公司还将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拓宽产品范围,为客户提供更多创新的金融服务;在技术方面,进入虚拟银行业务可以拓宽平台金融科技的应用边界,充分发挥大数据、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基础技术的应用,提升金融科技能力。
据《HKMA》报道,自去年九月宣布鼓励在香港设立虚拟银行以来,已有超过五十间公司向HKMA查询,并表示有兴趣在香港经营虚拟银行。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微众银行和平安科技有意赴港申请这一牌照,亚投行、TNG、18金融等本土机构也有意向。
据媒体报道,微众银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没有向香港金管局申请虚拟银行牌照的计划。不过,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腾讯副总裁、腾讯金融学院院长赖智明表示,公司认为虚拟银行可以起到连接器的作用,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此外,金融科技公司WeLab也在计划申请虚拟银行牌照,希望成为首家本土虚拟银行运营商。
哪些机构容易拿到牌照?
与传统银行相比,修订后的《虚拟银行认定指引》对虚拟银行的规定更加严格,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设立时必须满足3亿港元的最低资本要求,同时必须有强大的母公司在背后提供支持,并准备市场退出计划。
然而,一些受访者要求HKMA降低虚拟银行申请人3亿港元的最低缴足股本要求。3亿港元的最低缴足股本要求是《银行业条例》的法定要求,适用于所有持牌银行。HKMA认为,降低获准经营虚拟银行的公司的最低资本要求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合适的。
根据HKMA的规定,在批准许可申请时,HKMA将优先考虑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具备以下条件的案例:一是申请人拥有足够的金融、技术和其他相关资源来运营虚拟银行;二是申请人的商业计划书可信可行,能够提供新的客户体验,有助于推动金融的普及和金融科技的发展;第三,申请人已建立或有能力建立合适的信息技术平台,以支持其商业计划;第四,申请人获得许可后可以更早开始运营。
事实上,根据指引,银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均可申请在香港拥有和经营虚拟银行。龙培智认为,这三类机构各有利弊。其中,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对监管政策的熟悉,但由于规模庞大,效率和反应速度相对较慢。其次,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大数据的把握不够,导致他们对客户的了解不够深入,积累和了解客户需要时间。
相比银行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在运营效率和成本上有较大优势,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进行风险定价,可以灵活覆盖小型或大型产品,更新迭代更快,服务更多普惠客户,提升用户体验;同时,虚拟银行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开发技术来构建网络基础,而科技公司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龙培智表示,“科技公司利用大数据分析,从产品体验出发开展业务,灵活提供更符合用户预期的产品和服务。但由于缺乏银行运营的经验,科技公司在起步阶段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去配合法规和监管。"
HKMA主席陈德林指出,将根据修订后的指引中的原则,谨慎并尽快处理收到的申请,并表示“我希望在年底或明年第一季度开始向虚拟银行发放牌照。”龙沛智直言,持有香港虚拟银行牌照,可以进一步拓宽机构的金融科技生态,为香港市民带来更新更好的金融服务体验。
那么,在内地和香港可以经营虚拟银行吗?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曾撰文指出,虚拟银行可以同时在两个地方经营,法律适用。“有大型虚拟银行在中国大陆运营,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我们认为这些平台希望在香港寻求发展机会。”
据了解,目前内地对虚拟银行的监管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或指导意见。虚拟银行通常受与传统银行相同的法律法规约束。作为促进金融创新政策的一部分,中国大陆有许多类似于互联网银行的商业模式,如虚拟银行或微型银行、网商银行和新网站银行。(文/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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