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郑通讯员高湘南
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过失信、限高羁押三管齐下,成功督促被执行人刘某强偿还18年前的借款,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02年4月,被告刘某强与原告河南省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农民小额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15000元,借款期限自2002年4月4日至2003年3月4日。借款合同到期后,刘某强以剩余本金8000元拒绝还款。在多次催收未果后,商业银行于2020年5月向龙亭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龙亭区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强于2020年7月10日前返还商业银行贷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调解协议生效后,刘某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商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3日,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11月16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强传唤到庭,询问其为何未履行剩余还款义务。查询中,被执行人刘某强一直声称“因为没钱”,据此,龙亭区法院准备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得知自己要被拘留的刘某强立即改口称剩余的8000元贷款本息当天可以履行,并赶紧电话联系朋友筹钱。两小时内,刘某强将剩余贷款本息一并履行。
来源:大河报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欠我来贷款几年了八八会怎样,贷款八千没还上判刑几年":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98051.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