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报记者张驰马付才
一个新的农村社区项目已经建成,开发小产权房和别墅。对此,5月13日,本报记者以《山东济南:寨子社区建设为何变成房地产开发》为题进行了报道。
政府不投入一分钱的社区发展。
根据群众举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0年,章丘市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批准建设了23个类似章丘区寨子社区的新型农村社区。文件显示,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多元化投资,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参与。综合运用土地、资金、信贷、减免税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进行集中开发建设,村庄可以采用集体收益投资、农民自筹资金等方式统一改造,形成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格局。这份鼓励“土地、资金、信贷、降费优惠政策”的红头文件,拉开了章丘区多个村委会发展小产权房的大幕。
在政策支持方面,文件显示,自2010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总额2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根据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完成时限等具体情况给予资金支持。
然而,在采访中,寨子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告诉记者,他们没有见到一分钱的财政资金,也没有动用一分钱的银行贷款。因此,在寨子社区的建设中,寨子社区的部分自筹资金主要来自居民的高息,然后主要引入名为济南盛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源置业公司”)的开发商进行房屋开发。寨子村给盛源房地产公司的回报是,开发建设的房屋有一部分要作为开发建设费用支付给开发商。此外,村委会还会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将土地私下转让给开发商,让他们开发销售房屋。
章丘小区开发小产权房违法吗?
关于寨子小区建房的物业,法学博士、山东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立志认为,由于同区域小产权房的房价远低于正常商品房价格,且小产权房处于政策或法律规定的空白色地带,当地政府监管不力,乡镇政府默许甚至变相鼓励为其提供了居住空房。小产权房监管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建房的角度来说,这种房子只有卖给本村非本村居民才会成为小产权房,政府认定起来非常困难。第二,双方达成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时,政府很难找到这种私人合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设和管理不属于建设部门的管辖范围。即使发生纠纷,也只能诉诸法院。
“如果寨子社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性质,那么村委会此举就是建小产权房。”吴立志说,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向城镇居民出售房屋,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小产权房只能在集体内部买卖。如果给开发商抵工程款,他们的合同就无效了。”吴立志认为。
此外,相关举报人还反映,该小区将19.18亩土地以每亩70万元的价格卖给前述开发公司。吴立志指出,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在《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政策的通知》中指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占用耕地挪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破坏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个人私自买卖土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刑法。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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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产权小区拆违,违建的小产权房国家强行拆除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241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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