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调解成功。
第一网贷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方便快捷的网络小额信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了该院受理的首例网贷案件。经法院调解,徐告上法庭,同意分期偿还欠款。
被告徐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被告徐向原告申请“快E贷”借款,借款本金为31100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合同还约定,本合同在借款人点击“确认”并完成电子渠道严格操作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原告按约定发放借款31100元,被告徐未足额清偿借款本息。经原告催收,截至2018年10月8日,被告仍未足额清偿贷款本息。现在,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徐某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建设银行偿还借款人民币10000元,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28日每月还款人民币2500元。在2019年7月31日前还清截至2018年10月8日的剩余贷款本息和罚息。如徐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原告建设银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徐所欠实际贷款本息及罚息。
法官说法: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已达成借款协议,其中借款本金、借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内容明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院将确认其效力。
近年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调查研究,针对金融贷款案件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金融部门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金融部门的风险意识和化解风险能力;公正高效审理金融贷款案件,积极服务金融发展,依法保护金融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作者:祖丽·胡马尔
本期排版:夏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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