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上海有房产的群体
先借小钱
循序渐进。
欺骗,恶意高负债
“软暴力”等方式。
侵占他人财产
前几天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一起处理的。
恶势力团伙“套路贷”案
2015年5月,正在家中休息的陈大爷被一群陌生男子靠近。他们声称房子已经不属于老两口了,命令老两口尽快搬出去。之后,几个壮汉去家里打扫了几次。他们还直接用撬棍撬开了防盗门锁,把陈大爷的妻子刘阿姨抬出了门外。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当时儿子小刘因为手头紧张,想用父亲名下的房产做抵押。为了不让父亲知道,他没有选择到正规银行贷款,而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陈某佳。
小刘向陈某佳提出借款5万元,陈某佳表示需要先看看房产证、户口本等资料。于是小刘偷偷把这些材料从家里拿了出来。核实完这些材料后,陈某佳带着小刘去见老板黄某,刘某父亲的房产证等材料自然就到了黄某手里。黄某同意了他的借款要求,并做了一套假的房产证材料让小刘继续隐瞒家人,写下一张5万元的借条。
后来小刘迟迟不还钱,“黄八”让他签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小刘不肯签字,陈某佳就骗他说还款还是按照5万元来还。在场的一个陌生男子还威胁说,不签字就去他家要钱,这样事情就大了。迫于压力,小刘只好同意。
没过多久,“黄八”等人就说小刘的借款有问题,因为房产不在他名下,需要做一个全程公证,让小刘全权处理父亲的房产。还说小刘因为征信不好拿不到贷款,让他把房子过户,让他们给他办理按揭贷款,然后把房子还给小刘。现场还有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帮忙劝说小刘打消顾虑。为了尽快拿到贷款,小刘同意了这个操作。
2014年11月,“黄八”安排人带小刘去外省公证。除了陈某佳,还有一个人负责冒充小刘的父亲。
同月,小刘被请到银行做流水。他们将一百多万元现金打入他的账户后,要求他当场取款。这一步恰恰是为了制造虚假的房源流向,形成虚假的付款事实。看起来双方发生了真实的房屋交易,为后续侵占小刘房产提供了“证明”。
此时,小刘已经被“黄八”一伙弄糊涂了。他不是很清楚委托公证的法律风险和后果,以及银行的流水。他也相信,只要房子按揭下来了,他就能还清这几万块钱,他们自然会把房子还给自己。
2015年1月,小刘的房子过户到了“黄八”团伙成员名下的一家公司。然后他们多次带人打扫房子,把他们一家人赶走。小刘这时候才明白,自己已经陷入了“套路贷”。
“套路贷”通常打着民间借贷的旗号,针对当地有房居民、大学生等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借贷的群体,利用他们急需用钱、防范意识薄弱的心理,一步步诱骗受害人进入“套路”。
其实,小刘并不是唯一一个遭遇“套路贷”黑手的人。
该恶势力团伙在2014年至2016年间多次作案。“黄八”经营的公司并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是为了骗房地产。
陈某佳是公司的业务员,负责结识有贷款需求,在上海有房产的借款人。起初,他想核实小刘的房产信息,以便确认有房可骗,有利可图。负责劝说小刘的“银行工作人员”也是团伙成员,其他几个成员负责公证、造假房、过户。
经审查,普陀区检察院指控,以黄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取一贯的“套路”,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犯罪,以骗取被害人房产为目的,并采取口头威胁、上门闹事、暴力打扫卫生等手段。,严重扰乱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他们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经普陀区检察院起诉,6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如果有资金需求
应该由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从私人贷款公司借款时
要注意不要随便签字。
高于贷款金额的借据。
如果你发现自己陷入了“套路贷”的陷阱
证据应当固定并及时报告。
转自上海普陀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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