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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保险反欺诈,保险反欺诈宣传标语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叶麦穗广州报道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在广东银保监分局的指导下,广东保险业持续深入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广东保险机构共依法拒赔涉嫌保险诈骗案件71559起,损失24.76亿元,推动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保险诈骗案件107起,涉案金额1.23亿元。

首先是加强行业的协同。2020年8月,广东省银保监局与广东省公安厅签署了《防范和打击银行保险领域犯罪合作备忘录》,重点打击保险诈骗,推进警保深度合作。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反保险欺诈中心,建立了反欺诈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30余次反欺诈联席会议,组织会员机构成立了“反欺诈联盟”,联盟主体间共分担高危人群229人,高危修理厂、律师事务所127家。省保协与13个省市建立了跨区域高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共享风险数据近8万条。

二是突出大数据应用。开发建设了广东车辆数据信息管理平台,车辆信息和政策信息与相关部门实现了互联互通;联合公安机关构建保险欺诈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身险、车险业务欺诈风险监测预警,已与67家寿险公司完成系统联调(其中45家已正式上线对接)。在突破跨部门、跨机构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有效共享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由专人对涉嫌欺诈数据进行划分,协助保险机构对接和锁定可疑线索,积极推进保险欺诈案件的风险研判和案件移送。2020年,排查航空延误险高危线索近2000条,锁定高危人群10余人。2021年,排查车险线索2738条、理赔记录7339条,提供农业保险、航班延误险、企业财险、意大利健康险风险诈骗线索7000余条,与公安经侦、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合作提供风险车辆承保、理赔信息查询400余次。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省公安厅经侦局联合推出“保险诈骗风险提示”系列海报,动员保险机构积极征集、提交以“反诈骗、诚信建设”为主题的短视频,并在行业内播放。通过“广东保险”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宣传平台发布反欺诈典型案例30余起,并邀请公安、检察、法律、保险行业专家多次现场、网上开展反欺诈业务培训,参加中国保险协会“反保险”的人员共计2万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反保险欺诈工作,强化地震预警,优化行业发展外部环境,提升公众反保险欺诈意识和能力,在广东银保监分局指导下,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19-2021年广东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结合案件情节、社会影响、涉案金额等因素,评选出十大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详见附件)。,并向公众公布。下一阶段,广东保险业将进一步着力构建以大数据应用为核心、刑事司法合作和行业联防为两翼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为净化行业发展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9-2021年广东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打击“黄牛”诈骗团伙,铲除黑色产业链。

(1)提交单位: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

(二)案件介绍:平安产险广东省分公司在开展重大人身伤害案件专项调查过程中,发现惠州存在多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涉嫌瞒报。具体表现为:伤者工作和居住证明的模板相似,伤者住院天数与实际情况不符,没有鉴定人到场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只有“黄牛”提供鉴定报告,伤者未出席庭审但判决书记载伤者出席庭审,伤者伤残鉴定及案件起诉完整。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以何、何为首的“人伤黄牛”诈骗团伙终于浮出水面。该团伙主要通过虚构住院时间、工作居住证明、非法认定虚假高伤残等级等手段扩大保险赔付,隐瞒伤者理赔情况截留伤者赔偿金,严重损害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和保险公司的权益。目前,公安机关已成功抓获中介“黄牛”、医院、企业、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犯罪嫌疑人28名,联合破获涉案时间10年以上的非法保险理赔案件200余起,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案例二:拆解旧零件骗保,诈骗团伙难逃法律制裁。

(1)提交单位: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

(二)案情介绍:2019年2月,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发现该公司承保的粤Y3**** *保时捷车辆于2016年12月3日由蔡某华驾驶追尾三辆重型货车。保单到期后,由另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三辆重型货车于2017年1月12日以类似方式追尾。两次事故之间的间隔只有一个月。通过破损照片的对比,发现有重叠的地方。公司专案组对修理厂进行全面检查后发现,某修理厂相关案件的事故碰撞模式高度相似,基本都是行驶中变道与其他车辆或追尾货车相撞,价格评估后提起诉讼。经过对蔡某华及其控制的修理厂、涉案价格评估机构的联合检查,终于掌握了以蔡某华为首的保险诈骗团伙利用不同车辆进行虚假事故、重复理赔的确凿证据。目前,20余名涉案人员被提起公诉,8名涉案人员被逮捕,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案例三:当局聪明到作弊,没进监狱。

(1)提交单位:PICC P&C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

(二)案情介绍:2021年6月9日,廖某某向PICC P&C肇庆分局报案称,其驾驶粤H****7车辆,因低头接手机不慎冲入星湖,车辆全部报废,向保险公司索赔36.4万元。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本案存在车辆保险高、水中行驶痕迹形状异常等疑点。事故发生前,廖某某在事故现场附近停车等候近半个小时,期间多次与人语音通话,沟通路况和落水点,从而确认该案应为一起故意驾车落水骗取赔偿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廖某对其故意制造车辆事故骗取保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放弃了保险理赔。目前,廖某某及其同伙区某某已被刑拘。

案例四:偷梁换柱混录音视频,结茧到底。

(1)案件提交单位:亚太财险广东分公司。

(二)案情介绍:2020年9月21日,亚太财险广东分公司接到被保险人某公司报案,称其员工驾驶粤AF****车辆于9月19日与3名骑电动车人员发生碰撞,导致其中1人重伤,其他信息拒绝透露。鉴于事故报告的延误,主体方隐瞒了事故的详细情况,并从伤者家属的调查中得知,主体司机已改变驾驶方式并逃逸。亚太财险立即向交警部门汇报了情况,并向投保公司领导说明了利益关系。在多重压力下,本案真正的肇事司机主动投案,并交代了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邀请同事王某前来换车,以逃避法律责任,骗取保险赔偿的行为。案件涉及120万元,商业保险拒赔100万元。司机陈某因涉嫌酒后驾车致人死亡,被人民法院认定负有刑事责任,后找人顶替。

案例五:伪造国家公文印章骗赔,法网恢恢,必然受到法律制裁。

(1)本案由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提交。

(二)案情介绍: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在车辆划痕险案件专项调查中,发现保险业务员林某为拓展业务、谋取私利,向黄某购买伪造报警回执,黄某从中非法获利4300元。2021年5月14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林、黄犯诈骗罪一案。林、黄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八千元。同时,林、黄返还本案保险理赔款。

案例六,农保不是唐僧肉诈骗的刑期结束。

(1)提交单位:中华财险广东分公司。

(二)案情简介:2019年7月6日,中华财产保险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发现被保险人2019年6月19日的小猪照片与2019年7月6日的照片相同。经调查发现,被保险人利用当时苹果手机无法配备保险公司“小时空水印摄像头”的漏洞,修改照片拍摄时间和地址定位。回顾历史赔付情况发现,梁利用其作为共保人的身份,多次顶替其他养殖户投保生猪保险后进行诈骗。涉案赔付金额75.3万元,其中593头猪被虚假投保,夸大损失骗取23.67万元。目前,梁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退还本案保险理赔款。

案例七:“以花代树”诈骗终于未遂,浪子回头坐牢。

(1)提交单位:太平洋财险广东分公司。

(二)案情介绍:2020年8月11日,被保险人向太平洋财险佛山分公司报案称,公司新员工牟伟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当场死亡。调查发现,该公司责任险保单增加了新员工条款,身故保额为100万元,但魏不在投保员工名单中。参保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太紧张不清楚为由不让其他员工接受询问,自己回答了整个问题,但内容前后矛盾。深入调查发现,魏其实是另一个单位(平安保险尚未续保),员工、真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被保险人的法定代表人有关联,所以想冒充被保险人的新员工索赔。被保险人在被告知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后,放弃索赔。

案例八:内外勾结,精心跨界骗局,慧眼识真相,终究空

(1)案件提交单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东分公司。

(二)案件介绍:2019年3月10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东分公司接到报案,某科技公司出口的一款批发价近50万美元的芯片拖欠买方货款。科技公司提交的贸易单据表面上并无异常,进口买方也积极配合调查,书面确认交易、收据、欠款金额准确,称迟付原因是其下游客户拖欠。但调查发现,涉案芯片规格型号稀少,价格畸高。单个芯片的价格大约是中国芯片平均出口单价的10倍,交易数量和金额以及交付节奏与买卖双方的资金、技术、销售能力和行业地位不匹配。最后,通过对供应链上游的走访调查,发现芯片设计/采购合同、交易收据等资料涉嫌伪造、变造。在事实面前,科技公司主动放弃了所有的主张。

案例9。价值145万元的死亡证明

(1)案件提交单位: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

(二)案情介绍:2019年7月20日,中国人寿佛山分公司接报案称,被保险人张于2019年7月19日在郊区意外溺水死亡,家属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死亡证明。现场勘查发现,事发现场路面平坦,排除意外落水。业内调查发现,张生前欠下300多万元债务,并在短时间内在中国平安人寿、中意人寿等保险公司投保了多份保额共计145万元的意外险,并在短时间内分散高额意外险后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保嫌疑。在佛山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下,成立了多公司联合调查组。经派出所走访得知,公安机关排除他杀,家属对张死亡为自杀无异议。联合调查组梳理了线索和证据链条,向家属说明了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和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家属最后提供了张的死亡证明,证明死亡原因是自杀。相关保险公司依法作出意外身故保险拒赔决定,行业反欺诈止损金额145万元。

案例10。一再虚构的保险事故诈骗,终将逃脱法律制裁。

(1)该案例由平安养老广东分公司提交。

(二)案情介绍:2020年9月,平安养老保险广东分公司在理赔案件例行调查过程中发现,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涂某、陈某在平安“好福利”平台注册多个账户,利用小额医疗费用自助理赔无需柜台办理的特点,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医院病历、医疗发票等手段虚构保险事故,冒用被保险人身份信息开立银行账户,保险公司根据自助理赔的定位追踪到诈骗分子,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涂某、陈某于2021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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