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国盈网!
官网首页 小额贷款 购房贷款 抵押贷款 银行贷款 贷款平台 贷款知识 区块链

国盈网 > 小额贷款 > 纪检干部婚外生子让情人与外甥假结婚!被吐槽“舅舅尽干这种事”

纪检干部婚外生子让情人与外甥假结婚!被吐槽“舅舅尽干这种事”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近日,一段关于湖北省纪委原副厅级干部周平军的荒唐往事引发关注。据说周平君婚内出轨,为了掩人耳目,还让侄子嫁给了自己。

6月23日,南都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证实了这一消息。该案于2016年5月30日由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判决书指出,湖北省纪委原副厅级干部周平军婚内出轨并生育子女。为了掩人耳目,爱人和侄子举办婚礼,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受贿。周平军犯重婚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周平军曾在湖北省纪委宣传教室工作,撰写了大量反腐倡廉文章。有些文章还在很多网站上流传,但作者却成了他曾经批判的“腐败干部”中的一员。

婚内出轨和情人生下一儿一女

安排侄子和情人假结婚

根据该案二审判决书,周平军(又名周平军,原名周某佳)硕士研究生,湖北省纪委原副厅级纪检监察员,湖北省纪委副厅级纪检监察员。因涉嫌受贿罪、重婚罪,于2015年4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逮捕。

事实上,在重婚罪中,经当地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周平军自2007年上半年起,在与张某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993年3月至2013年3月),与高某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间,2008年7月和2009年10月,高某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生下一女一男。经司法鉴定,高某所生一女一男为周平军亲生子女。

其情人高的证言指出,她与被告人周平军于2006年相识并开始交往。2007年10月,她怀上了女儿。周平君安排她在狮城名邸租房,日常生活由周平君和父母照顾。

“考虑到周平军有家室,周平军安排他侄子高朝光和我在皇岗贵宾楼举行了假结婚仪式,但他没有领结婚证,只拍了结婚登记照。女儿出生后,我和周平军共同在金地绿梦银小区买了房,房产证登记在我名下。考虑到周平军属于省纪委,所以产权登记处的信息栏把她丈夫的名字填成了“高朝光”,实际上和高朝光没有任何关系,留下的联系电话是周平军的。第二年,儿子出生,我们就住在这个房子里,生活用品都是周平军买的。”军官周平说。

此外,周平军的另一个侄子王某佳也证实,2008年周平军安排高和高某在黄冈举行假结婚仪式,两人参加了婚礼。高曾经说过,他的叔叔会做这样的事。2014年的一天,周平军还让王某佳伪造了结婚证,并伪造了亲子鉴定,为孩子过户。

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超过29万元。

我们还收到了51万辆奥迪汽车和2万个吕远包。

除了重婚罪,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还查明了周平军受贿的事实。根据二审判决书,2000年3月,被告人周平军调入湖北省纪委宣传教室,先后任主任科员、副厅级纪检监察员。

被告人周平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941691元,价值人民币51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1500元的LV包一个,价值人民币6450元的LV丝巾一条,价值人民币8680元的金佛吊坠一个,价值人民币8120元的家具三件。

其中,被告人周平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侄子王某佳违规办理习水县刘备加油站审批事宜。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他共收到王某佳支付的按揭贷款25416.91万元。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被告上诉否认受贿重婚罪。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平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其他妇女同居,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重婚罪。被告人周平军犯数罪,依法数罪并罚。被告人周平军多次受贿,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周平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没收奥迪A6轿车一辆、LV包一个、LV丝巾一条、金佛吊坠一个,追缴其受贿所得三十余万元。

随后,被告人周平军上诉称,原审判决认定收受罗某佳价值51万元的奥迪车是错误的,罗某佳一直主张奥迪车的财产权或债权;王某佳帮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254169.10元是因为其与王某佳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非受贿。

此外,周平军还解释称,董给予的金佛吊坠是同学、朋友之间的馈赠和礼遇,不是贿赂,金佛吊坠的价值缺乏司法鉴定,不应认定;原审判决认定,毛某送给高某价值21500元的包一个、价值6450元的丝巾一条,罗某佳送给其子女红包2万元,不足以证明其受贿;原审判决认定收受罗某佳给予的2万元及价值8120元的家具有不当,上述钱款事后予以退还。

二审认定周平军犯两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他的反腐文章还在网上流传。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周平军犯受贿罪、重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上诉人周平军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周平军不构成重婚罪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本院根据证人高某、马、崔、刘、冰、颜等的证言及结婚证、离婚证、亲子鉴定报告等书证,认定周平军在与张某非经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期间,与高某为夫妻关系,并有子女。故对上诉人及辩护人的这一意见不予支持。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在原审被告人周平军二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了贪污贿赂案件的量刑标准。鉴于法律条文的变化,依法对周平军受贿罪的量刑进行了部分变更。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15)鄂阳辛星00363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周平军的定罪及违法所得的追缴;撤销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15)鄂阳子楚00363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周平军的量刑部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平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6月23日,南都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仍能找到大量周平军在任期间撰写的反腐文章。比如,2010年,周平军写道“一些党员干部经不起改革开放时代的诱惑、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纷纷锒铛入狱”,感叹“令人发指,触目惊心”。如今,他也成为了被作品强烈批判的“腐败干部”中的一员。

南都记者余怡静采写

温馨提示:注:内容来源均采集于互联网,不要轻信任何,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给我们来信(j7hr0a@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

原文地址"纪检干部婚外生子让情人与外甥假结婚!被吐槽“舅舅尽干这种事”":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2626.html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