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百城千校粤粤美”——打击“套路贷”及电信诈骗宣传活动闭幕式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举行。南都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不强的弱点,不断更新“套路”和诈骗话语。不少大学生成为“套路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
对此,广东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持续打击“套路贷”等新型黑恶犯罪。今年以来,全省共打掉“套路贷”团伙24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90余名,刑拘1750余人,破案2680余起,查扣资产约101亿元,位居全国前列。
其中,深圳警方摧毁了一个“校园贷”团伙。据广东省公安厅通报,2018年2月中旬,深圳警方接到某职业学院大一新生赖某凯报警称,其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分7次向彭某佳、杨某鑫等人借款43000元。对方在明知自己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强迫其签订高额网贷合同和借条,并按天收取300元,按小时收取500元等费用。
接报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于2018年3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摧毁该案背后的“校园贷”团伙,刑事拘留张某、董某明、彭某佳、杨某新等人。
经查,该团伙通过在大学校园散发小广告、在微信朋友圈推广、在点对点借贷平台App推送广告等方式招揽“客户”。前期通过几笔短期小额贷款试探“客户”,筛选出符合“高利放贷”条件的“优质客户”;中期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产生高额逾期费,迫使借款大学生向出借人介绍的团伙成员借款“平衡账目”,从而逐步抬高债务,直至无法还清贷款;后来,借款人及其家人朋友通过言语恐吓、骚扰威胁、上门暴力催收等手段,被迫还债。
该团伙侵害广东省内外高校学生300余人,通过非法高息放贷犯罪获利1012万余元,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团伙被打掉后,受害大学生感慨:“终于可以安心上学了。”
2019年9月3日,“校园贷”案一审被法院判决。张某、董某明、彭某佳、杨某新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采写:南都记者詹晨峰通讯员曾李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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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在大学发小广告、筛选放贷客户!深圳警方打掉“校园贷”涉恶团伙":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62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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