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金运通在线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通支付”)被央行给予警告,罚款91万元。对公司一名负责人给予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
公开资料显示,金运通在线支付成立于2013年1月,是由山东金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集团”)投资控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2014年7月10日,金运通在线支付获得全国互联网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19年7月9日。
金盛集团是以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加工、冶炼为主,金融投资、互联网金融、商业地产为辅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注册资本4.8亿元,总资产97亿元,下属15家子公司。除了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金盛集团还覆盖了小额贷款、民间融资服务、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
在因此次违规被罚款之前,金运通支付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别被罚款3万元和20万元,均为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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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金运通支付app,金运通支付客服电话":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3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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