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为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根据我市“防风险、除隐患、保稳定百日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8月31日至11月30日,以有效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为目标 我区开展了全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从整体上促进了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此次专项调查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重点学科。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点对点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行业机构,以分享经济、物联网、一带一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投资咨询等字样的投融资和财富管理机构为重点;担保、小额贷款、典当、保险代理、房地产中介等机构;高科技开发、私募股权基金、电子商务、私募股权投资等资本密集型企业;各类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组织;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企业)、在区内注册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境外机构是集资行为的主体。二是重点活动。无主体资格通过发行虚拟货币、金融互助、股权投资、非融资租赁、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影视文化等金融产品进行集资活动;超越业务范围,开展吸收和分配资金业务;以传单、手机短信、报纸、网络媒体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信息等非法金融活动。第三是关键的地方。商务楼、街边商店、公园、社区、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化解行动,消除风险隐患,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进一步处置重大风险点和涉稳事件,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属地管理和行业规范意识,促进全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为确保排查实效,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全区各地非领导小组成员要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履行主(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二要分类施策。紧盯案件高发行业和易发领域,准确把握本行业和非法集资的风险底数。区分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分类施策,依法整治,防止非法集资风险演变为非法集资案件。三要重在预防。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建好组织,落实人员,及时监控,打防结合,打早打小,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来源:龙城传播
编辑:颜屋
编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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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工作打算":http://www.guoyinggangguan.com/xedk/13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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