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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谁被通报了,河北33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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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李耀如。近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定州市卫生中等职业学校原校长李耀如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省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零容忍”高压态势。现将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时任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包在乡镇低保审核中失职。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全县13个乡镇民政办低保审核流于形式,致使4名财政供养人员、22名村干部、3名临时工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违规领取低保8.2万元。2017年9月,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2.时任邯郸市肥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科科长的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2010年2月至2016年4月,郑对危房改造申报和竣工验收把关不严,导致7个乡镇、16个村的18户村民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被纳入危房改造范围。2017年9月,郑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3.赤城县农牧局推广站副站长文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履行职责不力。2016年,文在云洲乡寺沟村担任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致使该村通过虚报马铃薯种植面积,将非贫困户种植的马铃薯登记在贫困户名下,骗取马铃薯种植扶贫资金12.35万元,发放给村民用于村里开支。2017年9月,文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武义县扶贫农发办工作人员康春梅在农户小额贷款贴息发放过程中把关不严。2016年,武义县在向贫困户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贴息过程中,康春梅未认真核查,导致71户非贫困户违规申请贴息16.5万元。2017年7月,康春梅被给予行政警告。

5.巨鹿县堤村乡东佛寨村党支部书记谢春潮善待亲友,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5年至2016年,谢春潮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大儿子、儿媳、孙子非法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3年、2016年,违规为无资质的妻子、二儿子出具假证,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2万余元。谢春潮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谢春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滦平县滦平镇杨树沟村党支部委员、会计于丽萍骗取水产养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于丽萍在向县扶贫办申请养殖扶贫资金过程中,虚报家庭养羊数量,骗取扶贫资金1.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9月,于丽萍被撤销党内职务。

7.砚山县王墅镇宋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宋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5年,宋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以妻子名义诈骗2万余元。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宋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8.广平县东张孟乡南张孟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桂贤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王桂贤以个人名义违规申报,领取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补助1.6万余元。2017年9月,王桂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石家庄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薛瑞珍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高邑县大营镇后庄头村扶贫专项资金。薛瑞珍在后庄头村全面工作期间,通过虚报项目材料,套取羊扶贫项目款共计16万元,薛瑞珍从中违规提取1.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8月15日,薛瑞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灵寿县延川乡冯官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少军未及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项目红利。2015年6月,灵寿县成立丰农养殖公司,由村委会主任张少军担任法人。同年8月,丰农养殖有限公司与该村189户贫困户签订了《扶贫协议书》,将肉驴养殖扶贫资金55万元作为股份投入公司。丰农养殖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向2016年底入股的贫困户分红。2017年9月24日,张少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灵寿县勾台乡孙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平军等人在危房改造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孙家庄村D级危房改造指标为1,有闫等14户村民申请了本村D级危房改造。村“两委”召开会议,决定在未对涉事户进行判断的情况下,以闫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时任村主任(群众)的闫将上级拨付的危房改造款14676元分给闫1676元,其余13户村民每户1000元。2017年9月18日,村支部书记刘平军、村支部副书记刘希琳、支部委员、会计刘艳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

秦皇岛市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青龙满族自治县朱杖子乡庙上村精准扶贫工作组组长、驻村第一书记付义东及成员纪、裴道磊履职不力。经查,2017年3月至8月,付毅东、次余明、裴道磊等3人在青龙满族自治县朱杖子乡庙上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存在入户走访不到位、旷工、未经贫困户同意将贫困户补助资金用于增收产业项目等失职问题。2017年10月11日,青龙满族自治县朱杖子乡委决定对一东、次余明、裴道磊等3名同志作出处理。

2.青龙满族自治县楼杖子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小军履行职责不力。经查,2014年,王小军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李某被批准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并领取抚养费10250元,王小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7月14日,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小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海港区曹颖镇副镇长韩晓明履行职责不力。经查,2011年,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政策不准,对农户申报信息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王被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韩晓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9月19日,经海港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韩晓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卢龙县沿河营镇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杨爱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经查,2012年,杨爱民在担任沿河营镇规划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提供虚假材料,为其不符合条件的岳父获得危房改造款1.4万元。因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1日,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卢龙县沿河营镇人民政府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杨爱民同志留党察看处分。

5.抚宁区大新寨镇郭家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张克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经查,2006年至2012年,张克奇两次同意冒领集雨坑补贴款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补贴款6.22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09年至2013年,该村未足额发放低保金,将27.56万元低保金发放给除低保对象以外的其他村民,张克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因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22日,经抚宁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克奇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华山村村委会主任张林、村官李文锦骗取扶贫补助款问题。经查,2016年,张林、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扶贫款毛驴1.6万元。因其为非巡视监督对象,2017年8月30日,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秦皇岛市纪委)

张家口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1.赤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赤城县安监局违规向本单位75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该局局长冯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补贴已全部收缴。

2.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石窑子法庭副庭长、法官郝宏伟中午饮酒,公车私用。2017年6月,郝宏伟因公出差中午饮酒,用公车接送食客。郝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尚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朱勇违规为儿子举办婚宴。朱勇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邀请52名管理客户参加,并收受礼金。朱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家口市纪委)

唐山遵化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两起违纪案件。1.石门镇政府主任马、季庄子村党支部书记等。忽视了对非法占地和采砂的监管。2017年9月,堡子店镇吉各庄村村民陈某非法占地,在石门镇吉庄子村东回填的沙坑内挖出砂石,涉及吉庄子村2.46亩园地。石门镇季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孙、石门镇统计站农业统计员、石门国土资源所所长张艳对未及时发现违法占地采砂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纪庄子村组长、石门镇主任马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马行政警告处分,、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艳行政记过处分。

2.堡子店镇大曹格寨村村委会委员翟连华非法占地,组织混合加工问题。2017年8月至10月,翟连华未经批准,在堡子店镇大曹葛寨村北非法占用农用地,擅自引进电力并非法组织搅拌加工活动,阻碍公安、国土部门执行公务。大曹格寨村党支部书记杨海安、堡子店镇人大书记、堡村干部、堡子店国土资源所所长李海滨、堡子店供电所所长、工信局工业运行执法二科副科长居(分包堡子店镇)未正确履行检查监督职责,未能及时发现翟连华非法组织混合加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经遵化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翟连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杨海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巨行政记过处分。

廊坊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房管局房屋交易市场管理科副科长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经查,池在担任市房管局住房交易市场管理科副科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考察培训之机外出旅游,已构成违纪。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池行政警告处分。

市房管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副科长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潘在担任市房管局房改业务科副科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潘党内警告处分。

承德丰宁纪委通报4起“微腐败”典型案例。1.鱼儿山镇乔家营村会计冯弄虚作假骗取低保。

2008年1月,冯在为其亲属办理低保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其已故父亲名义非法领取农村低保资金。2017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第二,时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的包在低保审核过程中玩忽职守。

包在担任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全县13个乡镇民政办低保审核流于形式,致使4名财政供养人员、22名村干部、3名临时工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违规领取低保8.2万余元。2017年9月,包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是土城镇土城子村虚报冒领水稻补贴抗旱问题。

2007年,土城镇土城子村上报位于本村东河套的村集体土地实施稻改旱项目,虚报稻改旱补助资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王安洲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王安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王安洲被撤销党内职务。

四是南关蒙古族乡古方村党支部书记金洪刚骗取财政奖补资金问题。

2016年3月,金洪刚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评价与奖励”项目验收中弄虚作假,虚报基础母羊120只,骗取财政奖励资金6万元。2017年6月,金洪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河北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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