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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暂行,网络小额贷款监管机构

小额贷款 岑岑 本站原创

本报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金龙)银监会近日在回复网友留言时明确指出,银监会高度重视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针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他组织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规范,全面叫停新设立的网络小额贷款机构。

银监会指出,银监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整体负债情况、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防止诱导借款人过度借款。

在此之前,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通知》,明确了小额、短期互联网贷款原则,设定了消费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限额, 防范居民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在资金使用、贷款支付、风险数据和模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

同时,银监会重点整治校园贷等领域乱象,会同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校园贷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整治和规范管理的文件,明确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不得为在校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持牌金融机构在向在校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时,应对学生身份和贷款真实用途进行实质性审查和识别。

早在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治办下发紧急文件《关于立即暂停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级小贷公司监管部门从即日起不得新批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意在整治现金贷乱象。同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集中开展一段时间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202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监管制度、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准入机制、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则,并对跨区域展业、注册资本、风险控制等提出了要求。

银监会表示,将继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促进网络小额贷款行业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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